拿了人民的納稅錢和選票就是要做事,但這些人做的卻是貪污收賄......!(好孩子不可模仿,壞孩子也不要模仿喔)
被爆料收賄的前新北市副市長許志堅,今日(7月30日)已被聲押!以下整理了台灣近年來幾個重大的收賄貪瀆案,分別以「POWER」(職位權力)、「MONEY」(貪污金額)、「INFLUENCE」(後續影響)三個面向來評比,到底誰貪污的邪惡等級最高!
林益世
職位權力★★★☆☆
貪污金額★★★★☆
後續影響★★★★★
●曾任四屆立法委員
●2010年收賄6300萬元新台幣,2012年遭壹週刊爆料
●法官「輕判」七年,監察院彈劾通過
●後續不乏輿論與政治漣漪
許志堅
職位權力★★★☆☆
貪污金額★★★☆☆
後續影響?
●曾任新北市副市長
●目前已知收賄數百萬元、金條、名錶,包庇都更案
●已遭檢調搜索
葉世文
職位權力★★★☆☆
貪污金額★★★★☆
後續影響★★☆☆☆
●曾任桃園縣副縣長、內政部營建署署長
●涉及八德合宜住宅與林口弊案,曾有鼓勵「炒房」的行為
●2014年遭檢方查出,共收賄3200萬
陳哲男
職位權力★★★★☆
貪污金額★★☆☆☆
後續影響★☆☆☆☆
●曾任總統府秘書長
●2002年司法黃牛案,收受台幣六百萬支票與不法政治獻金
●最高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七年,褫奪公權五年,2008年彈劾通過
●於2014年12月1日發監執行
陳水扁
職位權力★★★★★
貪污金額★★★★★
後續影響★★★★★
●曾任中華民國總統
●貪污金額多達台幣七億,其中兩億已繳入國庫
●遭輿論懷疑為政治迫害目的
●判刑六年
圖片來源:pixnet,中時新聞網,公視新聞網,自由新聞網,全球熱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