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男大生於晚間在學校時出現手腳抽筋的症狀,便打119叫救護車到場協助,消防人員見他狀況穩定建議自行就醫,該學生仍堅稱要上救護車前往醫院,到醫院候診時還與同學嬉鬧,讓當時其他等候病患感到相當不滿。
濫用救護資源的案例層出不窮
前幾日高雄市政府消防局一個晚上也接到八起報案,報案指稱有民眾倒在路邊急需救護車,救護人員到場才發現尋求協助的皆為同一名歐姓男子,在現場測量發現一切正常,雖聞到濃厚酒氣,為慎重檢查還是將該男送往醫院,但在他離開醫院不久又繼續在街上求救,一個晚上重複做了多次同樣的事,造成龐大資源的浪費。
由於社會救護資源有限,相關單位也呼籲民眾不要濫用救護資源,以免被收取救護車使用費用:
- 非急症濫用救護資源:建議非緊急需就醫民眾可依狀況自行搭乘計程車、聘請民間救護車或是申請復康巴士等其他方式前往醫院。依據不同縣市單位,對於濫用救護資源也有相關收費規則,如台北市若經認定發現不符緊急傷病患送醫規則,也將收取台幣1800元的救護車使用費。
- 要求前往非就近急救醫院:救護車通常會將傷病患送往指定醫院,但由於過去時常發生家屬要求送往另家醫院的事件,為減少醫療服務效率降低的情況,也將依規定向民眾收取費用。
- 非在急診室內完成就醫:北市推動的救護車收費制度中,若民眾藉由消防局的救護車前往醫院,卻不以急診室而是改以門診看診,同樣也會被認定為濫用救護資源。
相關單位也強調,民眾若發生緊急醫療狀況,一定要盡速撥打119送醫,不需負擔任何費用,也再次呼籲民眾珍惜救護資源,才能共同建立完善的醫療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