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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名29歲的聾啞司機哈里斯,因為行車超速遭警方攔下開槍身亡,警方表示當時試圖攔下哈里斯時,哈里斯卻持續向前行駛,目前仍未知哈里斯是因擔心受罰或是因沒聽到警笛聲而繼續行駛,然而開槍打死手無寸鐵的聾啞司機一案,再度引起大眾質疑警方執法過當,該警察也已被安排行政休假。
美警執法過當案例多
光是今年,被美警擊斃的人數就已超過百人,其中又以非裔居多,除了被質疑執法過當之外,美警也被批種族歧視。
一名非裔男子跟女友駕車時遭臨檢,男子試圖拿出證件,卻被警方誤以為是要掏槍,進而將他擊斃,同車的女友在他中槍後,以手機直播員警臨檢過程,該影片不僅引發民眾不滿,也引起全球關注。
今年三月,一名27歲女精神病患者,拒絕警方逮捕,並持醫療用剪刀試圖威脅員警,警察為維護自身及他人安全,便開槍射殺該女子,該家屬則認為警方行為違法憤而向警方提告,要求給付賠償金。
類似事件頻傳,也引起大批民眾上街抗議,隨著槍擊案的案情增加,儘管相關人員遭撤職,同樣的事件依舊不見改善。
為何一定要「打死」人?
許多民眾質疑,警方為何不是被訓練打傷人,而是非得要打死人,對此,前紐約市警局長也表示,警方受訓的內容主要是阻止危險、威脅生命或是謀殺行為出現,因為風險大,因此難以訓練警察開槍傷人;專家也指出,有些警察認為打傷人無法阻止進行攻擊的人,才會選擇擊斃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