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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起酒駕意外,這次的受害者是警察,還可能留下一輩子的傷痛!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今天(16日)7點左右,新北市蘆洲分局36歲的陳姓交通警察,在台65線快速道路上管制交通時,32歲的陳姓女駕駛開車從他後方追撞,把他夾在2輛車中間。陳男的雙腿血流如注,疑似骨折,痛得他倒地哀號,別的警員趕緊報案將他送醫急救。到院檢查後院方發現他膝蓋以下粉碎性骨折,無生命危險但要立即動手術,可能要截肢。
陳女經酒測後酒測值高達0.87毫克,應是因酒駕才肇事。但陳女辯稱因為前方陽光太刺青看不情路況,沒發現警車停在車道上才釀禍。陳女撞傷陳男後有下車關心他傷勢,還協助救護人員安撫他情緒,難過得不知如何是好,不停地說要陪陳男到醫院。但警方懷疑她酒駕,把她帶回警局酒測。
酒駕害人害己,但就是有很多人仍明知故犯,真的很要不得。更有藝人因酒駕而徹底在演藝圈消失,希望這些錯誤的示範能讓更多人知道酒駕有多可怕!
吳宗憲:2004年5月,他無照酒駕被攔檢,車上載著3個正妹,但他嘻皮笑臉拒絕酒測,1小時後酒測值還是高達0.41。雖不構成公共危險罪,仍被罰3萬4500元。後來立法院會二讀審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時增加了「吳宗憲條款」,無照違規者,日後再領照時警方可吊扣駕照6個月。
林在培:2004年8月,他在卡拉OK店唱歌喝酒,自行開車回家時撞上路邊休旅車,在車上呼呼大睡。警方獲報到場叫醒他,他驚慌大喊「我不會像吳宗憲那樣!」
江宏恩:2005年1月,凌晨他參加完華視尾牙後,酒駕被警方攔檢。
陳俊生:2005年5月,他酒駕被臨檢當場開單、扣車,他說喝了幾瓶啤酒,以為酒測值不會超標,不料還是超過了,證明他的感覺不準。
巴戈:2006年10月他半夜酒駕,被攔檢測出酒測值高達0.86。事後他說當時他很清醒還能走直線、金雞獨立,強調他只是喝多了,沒做壞事,不是錯誤示範。
林曉培:2007年6月,她酒駕撞死護理師賠800萬,6年後她在香港出片,說自己不敢回台灣演出。
洪其德:2008年2月,他二度酒駕撞死女洗碗工,判賠330萬,因此與家人關係不睦並消失在螢光幕前。
連靜雯:2009年2月,她酒駕還超速,偵訊時還說她是藝人,檢察官查出她有酒駕前科,庭審後法院判她罰6萬元。
洪曉蕾:2009年10月,她和朋友聚會喝酒,堅持開車回家發生擦撞,酒測值高達1.04。
歐漢聲:2010年10月,他在餐廳和同事喝酒聊天,隔天凌晨明知沒酒醒仍開BMW回家,撞倒女騎士,酒測值0.41,事後合解。
包小松:2010年10月,他在餐廳吃飯喝酒開車回家時,在內湖麥帥一橋下方被警方攔檢。
劉爾金:2010年11月,他喝啤酒吃羊肉爐,開車被警方查獲酒駕,酒測值高達1.11。
趙永馨:2011年3月,她喝了幾罐啤酒後,開賓士逆向行駛和來車對撞,酒測值高達0.97。
裴琳;2011年9月,她在北市酒吧喝到凌晨,開車到桃園時在新莊區中正路撞上公車,酒測值高達1.16。
張本渝:2013年1月,她追撞前車被測出酒測值達0.3,她說吃了藥膳才有酒精殘留。
彈頭:2014年2月,他開車撞到交通號誌,車頭全毀他離開現場,酒測值0.15,以2萬交保。
黃志瑋:2014年8月,他酒駕在住家附近撞車翻倒,上銬時仍未酒醒還翻白眼,隔天他照樣拍戲。
黃仲崑:2015年8月,他酒駕在仁愛路上逆向行駛,酒測值達0.88,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秦揚:2016年4月,他和朋友喝酒後開車,行經新店時撞倒路邊7台機車,酒測值1.29。事後他說原本開車的是朋友,不知道何時變成他自己1個人在開。
張懸:2016年5月,本名焦安溥的她酒駕被逮,酒測值0.3,依公共危險罪送辦,罰4萬緩起訴1年。她認為能當作人生的1次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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