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被燒兒子被虐死,他和兇手吃大餐!
楊宏彥
2016-07-28 11:00

翻攝自維基百科

 

又傳出虐死兒童的案件,兇行令人髮指!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今年2月15日,台北市有個4歲劉姓男童全身瘀傷,送醫不治。檢方調查發現前一天男童父親的同居劉姓女友對男童施暴,在浴室、客廳用長柄刷毒打男童,還推男童撞牆壁和地面。14日男童上床睡覺後身亡,隔天沒醒來才送醫。士林地院還查出男童姊姊身上也有嚴重燒傷痕跡,2姊弟明顯長期受虐。但14日時男童生父不但沒將姊弟倆送醫,還帶劉女和她兒子去吃情人節大餐,並在劉女交保隔天和她結婚,讓男童生母氣憤難平。

 

男童姊姊指證劉女不會打自己兒子,她因長期被虐待、毆打變得極度壓抑,只要提到父親或劉女就會哭。劉女原本還否認她的施虐行為和男童顱內出血死亡有關,庭審時當庭翻供,說她壓力太大,一時失手打死男童,並向男童生母致歉,說她沒照顧好孩子。審判長問劉女看到男童被解剖的照片有何感想時,她說不出話,被提醒後才用緩慢微弱的聲音說她很難過抱歉,沒有想過會這樣。

 

施暴本身就是惡行,對無力反抗的弱者施暴更是罪加一等。希望大家看了以下的新聞,能多注意身邊的孩子有沒有受虐跡象,別讓幼小的他們一再受到傷害!

 

2009年,李姓女子帶著4歲女兒從台南北上找工作,和周姓表姊同住。周女不滿女童常瞪人還欺負她的女兒,就拿木棍打女童,李女任女兒被虐待。女童常偷跑到住處樓下的日本料理店,店員發現她身上多處瘀青就報警。員警上門告誡周女,她因此更常毆打女童,還把女童往牆上、地上摔,並用膠帶封住嘴巴,以免哭喊聲被鄰居聽到。同年11月女童被打死,周女還放冰塊減緩屍體腐敗,並上網問如何處理4歲兒童遺體,殯葬業者覺得不對勁報警,周女因傷害致死罪被判12年徒刑,李女因同罪被判8年。

 

2011年,2歲男童王昊被人丟包在慈濟醫院台北分院急診室病床上,急救後不治。涉嫌虐殺男童的許冠雄、周健輝、鄭盛峰、男童母親潘美芳同居人劉金龍等,4人皆有毒品或詐欺前科,潘女也因販毒被通緝。嫌犯說男童一直哭鬧,就灌他米酒並用電纜抽他,再用鐵鎚打他腳趾,用尖嘴鉗拔他指甲。潘女知道兒子被虐死後覺得很對不起兒子,她到院看到兒子體無完膚後大哭。法院一審判主嫌劉金龍死刑,但二審時法官認定劉男有說要將男童送醫,良心未泯,改判他30年,其餘嫌犯被判9到20年不等。王昊的姑姑無法接受這種判決。

 

2015年,花蓮有個3歲女童,生母未婚生下她,因不堪男友家暴離家,女童生父因毒品案入監,從此她變成人球,輾轉由遠房堂阿姨林姓女子撫養,但林女的同居男友黃姓男子常用藤條打她,用火燒她腳踝,用菸燙她,還勒她脖子,把她重摔在地,用塑膠帶綑住她,甚至把她關入衣櫃。女童被虐打到昏迷送醫,宣告不治。醫護人員發現她身上有過百道傷痕,顱骨粉碎性骨折。檢方以傷害致死罪起訴黃男,最重可判無期徒刑,林女袖手旁觀視為共犯。但黃男最後只被判刑12年。

 

請把這篇文章分享出去,仇恨應該忘記,但正義仍要伸張。如果發現兒童有受虐跡象請立刻報警,那不是別人的家務事,請你救救孩子!

 

延伸閱讀:投資失利自殺,月入10萬的她自砍9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