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也有一場白玫瑰為名的社會運動
郭丹穎
2015-07-31 11:12

30日晚上,許多反黑箱課綱的學生及民眾再度聚集到教育部前,重申他們的訴求,也悼念自殺身亡的戰友。前文化大學教授姚立明也到場分送白玫瑰,跟學生們一起紀念死去的林冠華,讓學生知道他們不孤單。過去也曾經有過以白玫瑰為名的抗議活動,你還記得嗎?

 

●925白玫瑰運動

 

2010年9月25日,有許多民眾帶著白玫瑰上街頭抗議,起因是認為有法官對犯下兒童性侵案件的罪嫌輕判,認為這樣的法官不適任,並且要求建立性侵案件專家證人制度,來維護兒童的人權。

 

為什麼要上街頭?

 

會引起民眾憤慨,是因為2010年2月時有男子性侵6歲女童,遭到警方以現行犯逮捕,檢方本來依最輕本刑7年的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但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時,因為被告說自己沒有使用暴力,加上證人指出女童沒有抵抗呼救,法院認定「未違反女童意願」,改判3年2個月徒刑。

 

同年8月,最高法院合議庭在審判另外一件3歲女童性侵案時,也是認定「女童的證時、驗傷診斷書都無法證明被告違反女童意願」,所以只成立對未滿14歲男女性交罪,發回更審。

 

這幾起事件促成網友在臉書上發起「開除恐龍法官」的活動,連數人數超過28萬。而925白玫瑰運動走上街頭,也有3萬人實際響應,以手持象徵孩子純潔的白玫瑰,悼念司法以死。

 

大家對事件怎麼看?

 

白玫瑰運動參與者認為,年紀那麼小的孩子還沒有性的觀念,也未必有能力對要不要有性行為做決定,會有性行為當然是被脅迫。但法官判斷無法證明違反女童意願,就從輕量刑,顯然是與社會脫節。

 

在法界看來,在罪刑法定的原則下,只能依案件的相關證據來判斷,而且無法證明被告有用強制力違反女童的意願和他進行性行為,應該對被告做有利的判斷,並無不法。

 

遊行過後,白玫瑰運動參與者也在2011年創辦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希望能推動修法、保障孩童安全成長的權益。在2015年的北市國小女童割喉案發生後,協會理事長也發起「哀悼正義以死,終逼玫瑰湧現」的活動,號召群眾在7月11日上街,其中一項訴求是希望法官「謹慎判刑,防止冤案,一旦定讞最後判處死刑,就立即執行」。這個活動後來因為6月底發生的八仙塵爆事件而延期。

 

資料來源: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

圖片來源:翻攝自桃園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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