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裸體被20人看光,還傳來「矮鵝」!
楊宏彥
2016-07-28 20:00

翻攝自維基百科

 

她在游泳池淋浴間洗澡,被一群人看光光!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宜蘭有個吳姓女子請友人在臉書爆料公社上發文,說昨天(27日)她和親友到宜蘭市水築館游泳池游泳。她在洗澡時,3個孩童拉開浴簾,淋浴間碰巧正對著更衣間的置物櫃,讓她的裸體被至少20個人看到,還有人看到後說了聲「矮鵝」(覺得不乾淨、噁心之意)。她覺得隱私被侵犯找上櫃檯,但要不到業者電話就報警。業者到場後覺得自己並無違法,不想給警方個資,說自己也可以不要提供服務,不改(設備)也只是生意比較差。

 

吳女在貼文當中說:「我哭了,沒人願意自己的身體被其他看見,不管是誰都一樣,老板沒有替女性消費者的安全把關,僅有單薄易掀開的簾子而已」強調:「即便是男女分開,我也不願意下垂的乳房跟長毛的陰部被其他女性可看到。」老闆娘陳貴美今天受訪表示,開業10幾年第1次發生讓客人這麼難受的事。她說「做筆錄」讓她有情緒反應,已找來廠商估價要變更設備,不會讓下1個女客人有同樣遭遇,對吳女上網抱怨感到無奈。

 

如果要在公用空間換衣服或洗澡,最好慎選設備完善、管理嚴格的地方,以免自己的裸體被人偷看甚至偷拍。如果發生類似以下新聞的情況,應儘速報警處理,並要求業者改善。

 

2010年,6女3男共9個國小畢業生結伴到基隆市外木山海興游泳池玩。在更衣室洗澡換衣服時,鄭姓少女發現牆上有小孔,原本塞著的衛生紙不見了,讓她起疑。她換衣服出來後看到隔壁更衣間門半掩,看現32歲的林身茂蹲在裡面,她氣得叫同伴和林男出來,但林男否認偷看,雙方從更衣室吵到游泳池旁,別的泳客見狀報警。林男心知不妙,立刻跑到泳池附近的礁岩。警察找到他後他跳海逃跑。警方只好找來消防隊和海巡署,後來林男自行游上案,依妨害秘密罪嫌送辦。

 

2014年,有民眾在新莊體育中心游泳池的男生淋浴間洗澡,發現很多隔板上有破洞,直覺有變態偷窺狂,而且位置剛好能看到男性的私密部位。游泳池管理處說確實有偷窺狂破壞淋浴間的隔板,但抓不到人,只能用矽利康補洞,但隔天又被挖洞。這個變態疑似使用手動開孔機鑽孔,彎腰就能把隔壁間看光光。

 

2015年,桃園某高中女老師在校內游泳池的更衣室洗澡,察覺浴室上方有手機對著自己拍,立刻尖叫,黃姓救生員第一時間到場,問她怎麼了,說要幫她逮人,後來氣喘吁吁地說人已跑掉。校方調出監視器畫面,發現事發時黃男跑出更衣間又折回,立刻報警。黃男坦承他想偷拍,但沒有拍到,訊後警方依妨害秘密罪嫌將他送辦。此事是由臉書社團「黑特桃高」踢爆,說校方為維護校譽把案子壓下,但校方澄清已開除黃男,沒公開案件是想保護受害者。

 

請把這篇文章分享出去,提醒大家在公共場合換衣、沐浴時,要小心偷拍和偷窺。如發現淋浴間有被破壞的痕跡應告訴管理者,以免更多人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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