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提七天假!勞動部:台灣工時並未過長
余宗翰
2016-11-16 13:15

昨天,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在臉書貼文,說昨天在勞基法修法答詢時,花了20分鐘審看勞動部送來的「修法政策評估報告」,看完不可置信!黃批評整篇報告幾乎通篇廢話,且意圖推銷「我國工時並未過長」的觀念。至於最近吵得沸沸揚揚的七天假,報告中隻字未提。

 

對於台灣勞工工時,黃國昌諷刺,若依照勞動部長郭芳煜領導的勞動部「修法政策評估報告」,那勞工陣線兩年前出版的《過勞之島》可以拿去燒了。對於七天假,黃反諷「今年在立法院阻止陳雄文砍七天假的立法委員,也應該出面道歉,而蔡英文總統更沒有痛苦的理由。因為『我國工時根本並未過長』!勞動部有臉拿出這樣的報告,讓人民不痛苦也難」。

 

(圖片取自 黃國昌臉書)

 

我國工時全球第三多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今年公佈的2015年就業前景報告,顯示每年工時最長國家為墨西哥,共2246小時,最短工時國家則是德國,只有1371小時,全球工時平均為1766小時。而台灣勞工全年總工時為2134.8小時,列名全球第三,高過平均工時763小時!而東亞國家,日本去年的總工時為1719小時,與2014年相比減少了10小時,韓國則為2113小時,也比前年少了11小時。

 

我國全年總工時只差世界第一的墨西哥112小時,而這只要台灣勞工每個工作天多加班半小時就能超越。偏偏台灣的老闆喜歡叫員工加班,根據《關鍵評論網》,美國今年4月公佈的人權報告指出,不僅台灣勞工工時過長,且台灣雇主會用手機通訊軟體要求員工下班後繼續處理公事,當中有56%員工都領不到加班費。

 

面對斑斑可考的數據,我國勞工工時過長是無法用駝鳥心態迴避的問題。

 

 

為何勞動部不敢面對七天假?

 

如果說一例一休是英全政府對於勞工出勤彈性的折衷,那麼七天假就是英全政府的硬傷,沒有理由可推搪。

 

過往的七天假之所以沒有放,是因為在單週40工時限制確立以前,勞工的工時是雙週84小時。因為一天不能工作超過8小時,如果以一天8小時算,每兩週,即10個週間日後就要多上半天班(4小時),但因為很多公司已經習慣週休二日,所以把這些勞工少上的4小時全部加總起來共104小時,於是資方與政府達成一個默契,將七天假日砍掉,彌補老闆喪失的工時。現在既然變成單週40工時,那麼原先被砍掉的七天假照理說應該還給勞工。

 

總而言之,七天假之所以讓勞工團體如此介意,還是因為台灣勞工工時過長的緣故,政府不該再無故刪減勞工的國定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