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天災發生時總會有名人呼籲不要捐款給紅十字會,加上眾說紛紜的捐款流向不明之爭議,民眾對紅十字會的觀感漸入「差勁」。
近日廢除「紅十字會法」很多人拍手叫好,好似紅十字會終於要完蛋了。雖說這次修法是場蓄積已久的革命,但革的不是紅十字會的命,而是特權。
帝王條款
記得大家小時候學校義賣的愛心郵票嗎? 那些都是為紅十字會募款的。好大的官威竟然動用教育機構幫忙募款?
紅十字會來歷非同一般,它是中華民國歷史最悠久的慈善團體,在上世紀初即已創立,是為了響應國際紅十字會宗旨而創設的機構。蔣氏政權戰敗後機構也隨同撤退來台。
為了響應《日內瓦公約》呼籲世界各國特別保障紅十字會,政府特地為其立法,民國43年頒布《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賦予紅十字會輔佐傷兵救護、戰俘與平民救濟等特殊情況的法定工作事項。
立法目的良善,卻有沉痾。
據自由時報報導,律師黃帝穎表示,一般公益團體發起募款,依據《人民團體法》與《公益勸募條例》必須向主管機關申請,唯有紅十字會法律地位特殊,僅需內部理事會表決通過就能募捐,其間差異形成特權的觀感。
被轉型正義燒到
關於紅十字會所募捐款的流向、行政費用是否過高、有無酬庸等議題,目前仍是各自表述,好不熱鬧。然而有一點是確定的,根據《紅十字會法》規定,紅十字會有31位理事,其中7位為政府指派。
雖然比例僅四分之一不到,然而時值民進黨上台,又主打轉型正義,紅十字會裡頭國民黨政府的官派安插,加之酬庸質疑,《紅十字會法》的不合「時宜」自然變成一大重點。
事實上,這次爭議,關於政府干涉理事人選一事不斷被扯入轉型正義的議題中,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甚至以轉型正義為題要求廢除紅十字會。
歷史背景 宜修不宜廢
紅十字會長陳長文則表示紅十字會法之設立有其歷史背景,宜修不宜廢。
陳坦言,紅十字會內部安插政府指派人選的確是獨利於紅十字會的優勢,但指派的7位理事、3位監事來自內政部、衛福部、審計部等重要部門,一來利於促成嚴謹的監督機制,一方面紅十字會也能對災變做出最迅速的反應。
關於修法,根據中國時報報導,陳對於紅十字會捐款流向不明一事表示,2012年即呼籲修法,建議將所有紅十字會的支會合併在總會之下,成為單一窗口,才能解決各個分支良莠不齊的狀況。」
民間則呼籲,既然廢除專法已成定局,期待紅十字會能好自檢討,回歸一般公益團體的地位,好好監督捐款流向,或許危機就是轉機,紅十字會能夠重獲新生。
比較「在意」的人則多嘴一句:成為令人尊重的「台灣」紅十字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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