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判無罪,可能會助長性侵歪風
鄭寧
2016-08-21 20:10

前年丹麥發生一起未成年少女遭三名男子性侵輪姦,今年四月區域法院認為少女在事發前曾與其中一人共舞,以「提供非直接同意性交訊號」為由,判處三名青少年無罪,引發極大的爭議,儘管高等法院於周一推翻判決,卻仍難撫平先前的判決爭議。

 

法院判決影響社會

 

法院的判決除了還被害人公道之外,其判決結果也會對社會造成影響,若未推翻先前的無罪判決,也可能會立下錯誤的示範,導致性侵案件增加。

 

相關組織批評該判決搞錯了性侵的定義,哥本哈根大學副教授也認為國家法律需要修正,在質問嫌犯不是問「對方是否有同意?」,卻反而是問「對方是否有說不?是否有反抗?」顯然是有問題的,因為該案的受害人處於無法表達說不的情況,這也使得人們容易以錯誤的方式看待性侵。

 

與被害人結婚求無罪

 

據馬國媒體報導,一名28歲的強暴犯尤瑟夫去年兩度強暴當時年僅14歲的女子,為了撤銷訴訟,尤瑟夫娶該少女為妻,據伊斯蘭法規定,未滿16歲的穆斯林女性在獲法院許可便可結婚,尤瑟夫也因此被無罪開釋,引起譁然。

 

相關團體表達不滿,呼籲立法禁止兒童婚姻。此外,也有民間團體表示,因為馬國風氣保守,先性侵後結婚,接著離婚的現象已有增加的趨勢,強暴犯會支付一筆錢給受害者家屬,希望息事寧人,加上被害者家屬為了不讓家族蒙羞,進而同意該方式;對此,當地民眾也紛紛要求法律改革,以免助長性侵無罪的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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