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重新理解一下什麼是廣告?正確的商業訊息就是廣告。
過去我們對廣告的定義是從企業的角度來理解的,為了傳遞企業的產品訊息,它其實違逆了用戶邏輯。因為不能精準地抵達正確的用戶,所以我們當然很反感廣告。
舉個例子:當閱讀一本商業雜誌時,我們恨不得把其中所有的廣告業都撕下來,只看內容;但很多女性在閱讀時尚雜誌時,是連廣告一起看的。
再舉個例子:電視上有很多美妝節目,老師們常常會推薦某款口紅或者眼線筆好用,如果不告訴你是什麼牌子的,你大概會恨死他吧?
所以,不能抵達正確的用戶,廣告就像街頭傳單一樣煩人;如果送達有需要的用戶,廣告就是正確的商業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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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和軟文的界線正在模糊。或者是說,融合。
純粹拼製作費用和製作水準的硬廣告,它投入的千人成本越來越高。即使選擇所謂的精準渠道已經瞄準精眾人群,但也只不過是稍稍降低了千人成本而已,其投入產出比例仍然不高。原因就是,廣告和內容仍是分離的,所以,很多微信大號文末的標題廣告仍賣不出高價,它仍然受限於千人成本。
但最近有一些「廣告」卻超級受歡迎。
比如微信公眾號「假裝在紐約」最近的一篇文章:《為什麼中國人一眼就能認出美國出生的ABC?為什麼》,和往常一樣,輕鬆拿到10+。只有讀到最後,你才會發現原來是為了一個要安娜蘇的設計師品牌做的大廣告。有趣的是,大部分評論留言都在讚美這條廣告。
類似的還有「六神磊磊讀金庸」,以及「大象公會」等。
為什麼大家會在新媒體上,開始如此enjoy廣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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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會有一股新的愛讀廣告的熱潮興起。
首先,因為廣告本身就是內容產品範疇之內。想想看,1980年代,當沒有多少好節目、好電視劇時,我們是有多麽愛看廣告來著。我們是把廣告當作故事來看,當作藝術短片,不知不覺記住了那些膾炙人口的廣告,它們塑造了當時的流行。
只不過,當廣告越來越多,越來越直接訴求產品訊息、功能和無趣的重複,連帶著智商也下降了。比如「羊、羊、羊」,比如」「今年過節不收禮...」。當花錢搞定渠道就能直接帶來銷售轉化,廣告內容的水準已經相對不被重視了。
在新媒體上,我們不得不花錢成為VIP會員,以便去掉觀看美劇之前越來越長的廣告時間。
其次是,好的廣告仍是這個時代的最高審美體現之一。我從來沒有聽人抱怨過蘋果的廣告有多麽討厭。這其中,仍然是內容製作水平的問題,就像「假裝在紐約」這樣的高水平文案製作,即使知道它是一條廣告,也讓人不由得想再讀一遍,沒有絲毫忍耐的不適感,有的只是爽。
我特別欣賞馬東在「奇葩說」上「說」廣告的形式,它成為笑點之一,重新調製了產品的調性,使得你不忍在所謂的廣告時間上廁所。比如有房有車、有型有款不如有意思的APP。
我猜,這類廣告形式會越來越流行,高水準內容生產者將真正迎來廣告另一個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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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下,為什麼這類廣告軟文會受歡迎,以及,它是怎樣製作出來的?
它是滿滿的「乾貨」。就像「假裝在紐約」這篇軟文,它其實抽取的是一個有趣的點:安娜蘇品牌的創始人也是ABC,以此寫作這篇符合「假裝在紐約」調性的文章,而不是常規的從時尚、設計、產品、功能的角度去假裝聯想。對許多人來說,它既充滿機智,又給出了新的資訊,俗氣一點來說,就是知識性與趣味性的完美結合。
必須符合風格化,因為大多數品牌和產品都是不夠風格化的,消費者對它沒有感覺,它不能說明使用它的消費者是怎樣的一種人。因此,消費者只會看種它的品質、功能等。文案高手總是善於從用戶角度,賦予它一種新的生活調性,並因之與發布渠道的原有風格化完美符合。所以,重要的仍然是「神呼應」,而不僅是看中渠道的閱讀量、粉絲數,不是簡單的計算千人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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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智的廣告商應該明白,與這類新媒體合作,不是購買的渠道,買的其實是高級內容創作能力。
這也是為什麼內容生產者將真正迎來廣告市場的另一個春天。因為他們都具有三種不可被奪取的能力:優質內容的製作能力、精準用戶的獲取能力、品鑒事物的審美能力。
所以結論就是:與那些擁有優質內容原創能力的生產者合作,以風格化的方式,才能在新媒體上機智地做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