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交通新制上路,一天就有近百位民眾因為駕車時吸菸遭罰,還有民眾表示不知道有這項規定。你知道騎機車的時候還有哪些事做了會被罰款嗎?
●手持、點菸、吸菸致影響他人安全 - 罰鍰600元
●隨意丟棄菸蒂、物品 - 罰鍰1200~6000元,累犯可加重處罰。
●使用手機、電腦或其他類似功能裝置 - 罰鍰1000元
●並排停車 - 罰緩2400元
只要符合「駕駛不在車上」、「引擎熄火」或「停車超過3分鐘」3項要件之一即可開罰。
●危險駕駛 - 罰緩6000~24000元,並記點3點及吊扣駕照
如單手騎車、站在坐墊上騎車等任何影響行車安全的駕駛方式,可被視為危險駕駛。
●穿拖鞋騎車 - 不罰
其實在民國75年以前的確有此項規定,但現今已被廢止,目前只有考駕照的時候不能穿拖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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