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軍條款解禁,當心政府黑手伸進電視
王柏棟
2015-10-15 13:05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打算鬆綁「黨政軍條款」,以後政府與政黨將可以主導你的收視節目內容!

 

根據《經濟日報》報導,NCC昨日通過立法草案,原先一股都不能投資的黨政軍條款,鬆綁為將可投資無線電視台、頻道商、直播衛星和無線廣播等四大事業,投資上限則是股份的二十%。原規定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才能投資,廣告時間設有限制等項目,也都計畫放寬。

 

NCC表示放寬限制將可促進競爭,然而根據《蘋果日報》報導,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管中祥認為不應該取消黨政軍條款,因為政府可以此影響輿論走向。

 

綜觀電視台新聞內容,多數都是翻攝Youtube畫面,或是節錄網路新聞,早已喪失國人對新聞專業的信心。對於NCC鬆綁黨政軍條款的舉動,民間聲音多表示此舉是在走回頭路,是賣台的最後一哩路,將由黨產龐大的政黨掌控大多數的媒體,反對的聲音將難以出現在媒體平台上,正直和善良都回來了。

 

2014年爆發的太陽花運動,是政府強行推動服務貿易協定,程序正當性爭議不斷,當夜學生率先衝進立法院阻撓議事,引發後續一連串佔領立法院的社會運動。事件爆發後新聞媒體卻幾乎一面倒的譴責學生的違反民主法治精神,對政府的黑箱程序視而不見,至此時間點才有許多人意識到,新聞說的,很多都不能信。

 

根據《蘋果日報》台北科技大學助理教授江雅綺指出一般民眾可能不知道的事實。

「黨政軍條款」具備台灣民主的里程碑意義,除了條款中「政媒不兩立」的精神至今仍值得堅持,法規的設計上有諸多問題。

 

問題一:被禁止投資的是政府與政黨,但被規範在《有廣法》,處罰的是媒體,導致「投資無罪,被投資者有罪」的怪異現象。

 

問題二:有線電視系統業者長期壟斷,坐收高額月租費,內容業者卻困於資金有限,無法提升節目品質。中華電信MOD本是有能力和有線電視競爭的平台,但受限於「黨政軍條款」無法在同樣的基礎上競爭。

 

此外,遠傳電信受限於「黨政軍條款」而無法投資中嘉網路,卻另闢蹊徑,用迂迴的方式委託外資買下中嘉股權,「黨政軍條款」就這麼被「繞過」了,形同虛設。

 

總之,解禁「黨政軍條款」前早已出現立場鮮明的不獨立媒體,解禁或許不是全面開放投資,而是要從《預算法》或《政黨法》更加細緻的研擬,能夠阻止政府黑手主導新聞,同時改善難看的有線電視節目的手段。

 

圖片來源:Chris Brown@Flickr.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