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景玉想交保,殺小燈泡只想賠這些錢!
楊宏彥
2016-07-21 20:00

翻攝自Youtube

 

殺人還想交保?裝瘋賣傻也太徹底了!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殘忍殺害3歲女童「小燈泡」隨機殺人犯王景玉,被求處死刑。今天(21日)士林地院開庭審理,他的委任律師曾提出聲請,說他不具「就審能力」。法官勘驗王景玉和他父母見面的錄音,王景玉交待父母幫他買七七乳加巧克力、鳳梨酥、電視,並告知父母他已交待律師,要賠家屬200萬來和解,等他出去後每月工作還,不停地哀求父親他要交保。父親則痛罵他殺了人,是重刑犯,怎麼可能交保。他父母還不斷囑附他要和家屬下跪認錯道歉,開庭時他照辦了,但小燈泡的父母沒出庭。

 

網友看到這些發言後非常憤慨,痛批王景玉是人渣:「別再裝瘋了」、「一條人命200萬?她是無價的好嗎!」、「你有錢交保?你說的200萬,是你還要工作還耶」、「你這樣子的人找得到工作嗎」。

 

先不論廢死與否,台灣隨機殺人犯竟然有這麼多奇葩言論,讓人根本看不下去!

 

曾文欽:2012年他在遊樂場隨機殺害10歲方姓男童,向警察供稱他「殺人只是要吃牢飯」、「在台灣殺1、2個人不會被判死」,但二審法官看他的病歷和資料,發現他自殺4次未遂,應是自殺不成想殺人求死。當時若沒即時逮捕他,他可能會再殺第2個人,讓自己被判死。

 

鄭捷:他在北捷犯下隨機殺人案,造成4死22傷。出庭時他提出3點聲明,首先是要和被害人家屬道歉,互換立場他也不會原諒,所以他只能再說一次對不起。再來是他感謝法官讓他出庭和那些為他生死不斷努力的人,原本他只想快點槍斃。最後是他認為矯正署應該改名懲罰署,說受刑人只是人形廢物,監所是廉價工廠,剝奪受刑人的尊嚴和未來。出獄後的人被歧視找不到工作只能繼續犯罪。

 

龔重安:他犯下北投文化國小女童割喉案,庭審時法官問他是不是因「聽到聲音」才殺人,他回「一部分啦」。他說他送貨時有人在他面前說他的隱私和他不喜歡的事,讓他壓力很大,晚上聽到這些話就無法入睡。他去捐錢、燒香、求籤、搬家,都無法解決,強調若能解決他就不會犯案。他說希望自己有精神病,但確定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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