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UDN報導,中山站隨機殺人案的27歲主嫌郭彥君因隨機砍殺4民眾,士林地檢署今依竊盜、殺人未遂等罪嫌起訴他。由於鄭捷被求刑四個死刑,郭彥君也正在社會輿論鋒頭上,遭檢察官求刑程度,成為社會焦點。
根據中央社報導,士林地檢署偵辦9天後,今天將郭彥君全案偵查終結,依殺人未遂及竊盜罪嫌提起公訴。檢方指出,郭男自白犯行,審酌他與被害人之間均不認識,僅因個人情緒發洩就持刀到人來人往的捷運站內揮刀殺人,造成社會莫大的恐慌及巨大不安全感,且郭男遭逮後仍供稱倘無人阻止,會繼續殺到全部的人都死光等語,顯見他的殺意甚堅,犯後毫無悔意,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郭彥君與鄭捷之前,台灣還有哪些隨機殺人的案件,曾經引起社會大幅關注?
2009年3月9日上午9時50分,台灣首起隨機殺人事件發生!黃富康隨機殺人事件,發生於台北士林區,36歲的黃富康共造成1死2傷。黃富康在因殺人罪出庭應訊時供稱,因為自己心情不好,才想要殺人。原判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卻在二審時翻盤改判無期徒刑。事件前後上訴數次,於2012年更二審以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
首件隨機殺人事件,有別於過去殺人事件不外乎情殺、仇殺、財殺等三種,並引起台灣社會譁然。同年5月,新北市一名黃姓男子因失業,持美工刀隨機在公園劃傷1名婦人頸部。後遭高院以殺人未遂罪判刑6年。
2012年12月1日上午9時18分,曾文欽隨機殺人事件,發生於台南市,資料指出嫌犯長期受憂鬱、激燥、焦慮等情緒所苦。事件發生後檢查官求處死刑,後因當時社會風氣認為死刑過度殘忍需更加謹慎,台南地方法院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檢察官不滿持續上訴。2014年12月31日,檢察官以高等法院不應以當時犯罪嫌疑人之案後醫學鑑定報告作為兇嫌之精神問題之依據,撤銷曾文欽之無期徒刑判決並發回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更審,全案至今仍在上訴。因此事件發生於電子遊戲場,被害人為年僅10歲小男孩,台南市政府遂於2012年12月21日明定臺南市「未來申請電子遊戲場,需距離學校、醫院1,000公尺」。
而就在去年的鄭捷捷運隨機殺人案,檢方以犯下4次殺人罪、22次殺人未遂罪,符合「大規模殺人」定義,請求法院處以死刑,移審法院後,裁定鄭捷繼續羈押。新北地院一審宣判鄭捷四個死刑,並就傷勢輕重依殺人未遂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5年2個月到8年不等刑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