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光二審逆轉無罪?!當全台灣人都傻子
陳業鵬
2015-09-30 10:00

看見台灣中,後勁溪被染紅的一幕,讓許多台灣人心碎了。日月光有毒廢水汙染一案,歷時2年的爭論紛紛,就在昨天高雄高分院竟然逆轉判決,廠長蘇炳碩等4人全部無罪,而理由竟然是起訴及一審適用的法條錯誤,日月光排放廢水應適用水污染防治法,但案發時水污法對排毒廢水並無罰則,因此判無罪,仍可上訴。

 

 

這樣的宣判結果等於賞了全台灣人一巴掌,各方人馬議論紛紛,不敢相信這種判決竟然會成真。

 

 

避重就輕,懷疑放水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黃越宏昨日29號在接受壹電視政論節目時,就表示,他看過法院的新聞稿之後,認定這日月光的案子裏頭,法官檢察官都沒有請專業人士鑑定廢棄物,全憑主觀認定來做判決,而專業人士的意見,往往左右判決結果,也讓人懷疑法院是否放水。


另外,二審判決認為日月光並不成立廢棄物清理法的46條第1款「任意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但其實日月光應適用同條第2款的「未依本法規定之方式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廢棄物,致污染環境。」當時法官可改用第2款判決,但卻沒這麼做。是真的不知道,還是避重就輕?

 

 

法律到底保護誰?

 

高雄市副市長陳金德在日月光汙染案當時擔任環保局長,多次帶隊到日月光要求改善,高雄市環保局為了這件案子,花了三個月收集證據,全副武裝、忍受溪水的惡臭到後勁溪採集廢水,甚至化驗周遭940公頃的農田用地有沒有受到污染。

 

 

如今聽到無罪判決,對於法官的無感深感遺憾,他表示,罰責太輕,舉證不易,法律反而比較保護污染者,而沒有保護環境。「法律反而比較保護污染者,而沒有保護環境。」陳金德如此說道。

 

 

判決傾向財團

 

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也痛批,一審就已經輕判,怎樣都沒想到二審竟推翻先前輕罰,他認為此事凸顯「法院對環境污染判決太過傾向財團,污染都被判無罪,財團會更肆無忌憚。」

 

 

請繼續奴役我們吧

 

宅神朱學恒也在臉書批評「我好替張虔生感到高興喔,你看法律都對財團展現了這麼大的誠意了,拜託繼續奴役我們吧(跪)。」

 

 

各界異口同聲,一片撻伐,不如歡迎各大廠來後勁溪一同排汙水,反正都無罪。網路盛傳台灣正所謂資方天堂,讚嘆鬼島、偉哉鬼島。

 

 

圖片來源: Youtube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