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數位貨幣的發展趨勢,似乎與中本聰最初的設想相互矛盾
區塊鏈投融 / 何渝婷編譯
2018-10-15 15:05

央行數位貨幣與比特幣這樣的數位貨幣根本區別在於發行者的不同。央行數位貨幣的發行者是各國中央銀行,是中心化的法定貨幣,而比特幣這樣的數位貨幣是去中心化的,是非法定數位貨幣。

 

而區塊鏈技術是一種分佈式帳本技術,其最大的特點就是去中心化、可追溯、不可篡改、匿名性等。區塊鏈技術不依賴於中心化的第三方來進行管制,通過分佈式核算和儲存,各個節點實現自我資訊驗證、傳遞和管理,並不需要銀行這樣的中心權威機構來記錄和管理。

 

目前央行數位貨幣的發展趨勢似乎和中本聰最初的設想相矛盾。

 

雖然央行數位貨幣在今後的實際應用中,也可以實現付款人和收款人之間點對點的交易,無需商業銀行這樣的中介機構的介入,但央行數位貨幣的本質還是中心化的。同時,各國央行為了防止洗錢和逃稅,在該系統發生的所有交易往往都可被央行追蹤,匿名性也難以實現。且央行數位貨幣也難以像比特幣一樣總量保持恆定,因為央行會根據消費者持有意願和經濟運行狀況來調節發行量。

 

因此,央行數位貨幣在性質上更多地是採用了區塊鏈技術的電子法幣,是現金的電子形式,以降低流通和交易成本。

 

今年年初,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范一飛在其發表的《關於央行數位貨幣的幾點考慮》(下稱《考慮》)一文中,就對我國央行數位貨幣的性質給出了說明:「現階段我國研發央行數位貨幣的首要出發點是補充與替代傳統實物貨幣,其界定屬於現金(M0)範疇。這一提法與歐央行關於數位基礎貨幣的報告接近,歐央行認為允許非銀行主體以1比1的比率,將銀行存款轉換為數位基礎貨幣的直觀方式似乎更有吸引力,條件是非銀行主體使用數位基礎貨幣的主要目的是代替現金而非銀行存款。只要是以取代現金為主,數位基礎貨幣的負面效應就可能忽略不計。因此至少在起步階段,還是將數位基礎貨幣定位成替代現金,直到獲取更多的經驗。」

 

也就是說,由於還在缺乏經驗的起步階段,為了避免數位貨幣的負面效應,中國人民銀行現階段還是對可能將發行的央行數位貨幣定性為現金的替代品,且很多國家也採取了類似的做法。

 

此外,對於各國央行來說,還值得一提的是,當央行數位貨幣在國內發行後,還可以更好地對國家貨幣和金融進行監管。

 

因為一旦央行數位貨幣進入社會各個領域,央行就可以監控到貨幣運行的全過程,監管機構就可以掌控全方位的貨幣流通資訊,可以有效降低金融不確定性風險的問題。

 

本文為金色財經授權刊登,原文標題為「超15個國家將發行央行數字貨幣 一文揭開央行數字貨幣現狀和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