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日前公布《勞基法》修正草案,為落實週休二日,推出「一例一休」的新制度,但此案惹來勞工的大量不滿。此制度看似可保護勞工權益,但仍隱藏許多漏洞,認為勞資雙方可能因此產生衝突,可能會造成更多「合法」卻不合理的無薪假出現。
快速了解勞基法修正草案
勞基法修正草案中,將取消七天國定假日,將週休二日改成「一例一休」。所謂的一例一休是指休假二日中的其中一日是「例假」,《勞基法》中規定,除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讓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否則資方不可要求勞工出勤;而另一天則為「休息日」,由於此日不屬於例假,若資方有取得工會與勞方同意,便可以列為加班日,且修法案中會規定資方需加發工資。
此案在《PTT八卦版》中引起討論,有網友認同一例一休,但也有網友認為此案是讓血汗工廠就地合法,剝削了勞工權益,認為應恢復七天國定假日,退回一例一休。雖然有正反方的意見,不過雙方共同的態度都是勞基法應當妥善保護勞工。
無薪假的合法與不合法
勞工學者認為此案可能造成資方鑽法律的漏洞,若修正草案中沒有明文規定休息日之相關問題,休息日很可能被雇主拿來要求勞工「合法」加班。又有可能會有另外一種狀況出現:由於草案中沒有明文規定休息日需要計薪,資方很有可能因此創造「合法」的無薪假。
資方若未與勞方協商,片面實施無薪假,即為違法。但草案中的休息日未強制規定給薪之規定,可能會讓雇主遊走在「合法」與「不合法」的灰色地帶。勞動部官員指出,修法後會因此受到影響的是新聘的全職員工,只要薪資符合勞基法所規定的工資,雇主可在勞動契約裡加上「休息日不支薪」,雖不違法,但卻違反了合理性。
勞動部澄清絕無合法無薪假,並針對各界提出的疑慮,將會再補足草案中的缺失,以杜絕勞工遭到不肖雇主剝屑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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