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長學弟制惹禍 警專再傳不當體罰
梁敏萱
2015-08-20 09:23

台北市警察專科學校再傳不當體罰事件。警專於上周六(15)舉行新生懇親會,一名郭姓新生疑似因為與女友在校內互動親密,被當日擔任實習班長的李姓學長4人發現,認為其違反學校規定,因此體罰該生做伏地挺身、鴨子走、罰站,導致該生疑似因為體力不支昏倒送醫。警專雖緊急解除4名實習班長的職務,並追究不當管教責任,但卻引來支持與反對兩派的聲音。

 

洪仲丘事件翻版?

 

此起事件,讓人不禁想起2013年7月爆發陸軍下士洪仲丘遭虐死一案。當時下士洪仲丘退伍在即,疑似因為攜帶照相手機,遭關禁閉室後,因軍方不當體罰、過度操練致死。經媒體披露事件後,國防部第一時間公布的監視錄影竟一片黑,還對外表示經勘查後「完全沒有畫面」,軍方官官相護的行徑引起全台各地網友不滿,懷疑其中有內幕。

 

當時洪仲丘一案引起社會輿論關注,更有25萬人穿著白衣上街,要求國防部公布真相。然而2年後,接連爆發東華大學體育系學長強逼學弟灌酒致死,及警專校內學長動用私刑處罰學弟,讓人不得不懷疑,此兩起事件恐怕只是冰山一角。

 

學長學弟制底下的潛規則

 

所謂學長學弟制,是一種依照年資和經歷來區別在軍事團體、各級學校或機關等的一種不成文的規範和約定成俗的制度。這樣的制度原本是在人力不足的情況下,以資深人員指導新進人員的管理作法,但若是主事者缺乏德行,則會淪為制度下看不見的道德死角,衍伸嚴重的人權問題。

 

今日這起事件,就是一起由學長學弟制衍生的腐敗行徑。據警專獎懲規則,說明男女學員間在校內不能有牽手、摟抱舉動,違者記申誡。但其中未明文規定學員與校外異性應如何處置,因此在一般情況下,實習班長應要先通報上級長官,將郭姓新生送至懲戒會論定懲罰。

 

然而這群學長卻依憑著自己的資歷,不依法行政,直接對郭姓新生進行體罰,要求「服從」,「人治」大於「法治」,讓人不禁搖頭,怎能相信這樣的地方未來能培植出會「依法行政」的警察。

 

因為洪仲丘事件,立法院院會於今年4月三讀通過「陸海空軍懲罰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廢除國軍行之有年的「禁閉」懲罰制度,軍中人權議題與管教制度再獲重視。但根據日前才發生東華大學體育系學長強逼學弟灌酒,學弟因而昏迷險至喪命的事件,今再爆出警專學長不當體罰事件,可見學長學弟制所衍生的惡行,至今仍然在社會上,以你看不見的方式,在各個角落發生。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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