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下旬,澎湖水試所在馬公重光海域放流了10萬尾遠洋梭子蟹苗,是水試所研究單位今年規模最大的蟹苗放流,估計存活率大約為15%;而在5月3日,有宗教團體花費了超過64萬元,放生了多達13種的生物。這些的活動到底是在拯救生命還是扼殺更多的生命呢?
必須先定義名詞
放生:這個名詞大多會出現在宗教團體,是一種將可能被捕捉或宰殺的動物,放回大自然中,在信仰之下這種行為被視為一種有福報的作為。
放流:一般來說放流是指經過環境評估與生物選擇的行為,藉由有計畫性的行為去復育河川或海洋環境。
到底是放生還是放死
在目前社會中,有部分宗教團體會舉辦放生活動,不免的相關訊息出來後總會被戲稱為放死活動,主因可以被歸類為幾點:
1. 放生地點不是原生環境,導致生物無法生存。
2. 放生的生物,有時候是外來種,反而使得當地環境被破壞,讓更多原生生物死亡。
3. 生物來源大多是向業者購買,讓更多的業者看準商機,賺取宗教財。
4. 有些不肖業者,會在放生的地點旁設置相關物種的捕捉器材,使得原本要放生的物種又被捕捉回去。
但是在放生團體的想法中,放生這件事情就顯得無比重要,理由大致可以是:
1. 可以讓生物逃離死亡的威脅。
2. 如果放了一百隻,只有一隻存活,還是有救到一條命。
3. 如果放完之後全死光了,還是有救命的行為存在。
4. 不管生物有沒有存活,放生生物之後,自己與親屬也會有福報。
或許對於常人會覺得很荒謬,但是我們是否也做過相似的事情,家裡的寵物大了或是水生動物不想養了,就往人煙稀少或有水的地方一扔,用這種方式將他們拋棄,其實我們也在對動物們放死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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