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北市公車候車亭於今年起全面禁菸後,國民健康署也表示近期將修法擴大室內禁菸範圍,刪除現行法令中允許設置室內吸菸室的規定。
根據現行菸害防制法規定,雖然包括旅館、商場及餐廳等公眾消費之室內場所全面禁菸,但若該場所內有設置獨立空調及隔間的室內吸菸室,或半戶外開放的餐飲場所等則不在此限;但未來修法後,將不再有例外。
國健署署長王英偉指出,菸害對國人的健康傷害不容忽視,菸害防制法已逾九年未修正,為保障國民健康,此次修法除了擴大禁菸範圍外,也包括禁止加味菸、加大警示圖文面積,及全面管禁電子菸等修法重點。
而對於酒吧、夜店等場所將全面禁菸,健康教育及菸害防制組長羅素英解釋,因依目前設備無法完全免於菸害,必須保護場所內的工作人員也有免於菸害的權利;管禁電子菸的部分,羅素英則表示,電子菸是全球新興健康危害議題,可能使未成年者產生吸食菸品認知,因此未來凡是禁菸的場所,同樣也不能吸食電子菸。
國健署也表示,該草案將進行為期60天預告期,並收集各方意見,再送行政院、立法院審議,而實施時間尚無法確定。
(首圖來源為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