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0年代三大未破命案「尹清楓命案」、「劉邦友命案」,以及「彭婉如命案」時隔至今,僅剩「彭婉如命案」仍未屆滿追訴期,但也將於後天(3日)屆滿法律追訴期,引發外界討論「追訴時效」的必要性,也質疑「追訴期」是否會變相成為犯罪者的保命符。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也對此提出修法提案,他表示「正義不能有期限」,包括劉邦友命案、陳文成命案等都是因為追訴期到了,即使知道兇手是誰也無能為力。
他提出修改《刑法》部分條文,犯罪致人於死、犯罪所得或不法利益達一億元以上者,將追訴期改為無時效限制,並追加條文溯及既往,讓過去尚未過期的案件也適用。他也表示,全案已完成連署,近期內也將正式提案。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也在今日於立法院表示,先前修改刑法總則時就曾有過討論,但當時認為追訴權時效不應永久存在而沒修改,但時代在變遷,對於重大案件是否延長追訴權時效,也將請專家學者及實務界來做整體性的研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