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老屋全都更 要等2300年!
葉立斌
2015-11-02 16:04

大台北地區屋齡30年以上的房屋,共有116萬戶,根據雜誌統計,過去5年僅有35件,2,448戶完成都更,能被更新的,一年平均僅489戶,照此速度,要完成老屋都更需等上2,300年。

 

 

如果你從較高的地方往下看雙北市,可以看到許多鐵皮屋頂,有部分建築看來陳舊。而在信義區的君悅飯店旁那片舊房屋,即使不以市容來看,單就消防通道與水管等狀況來看,部分地區的確需要都更。從2012年的文林苑事件後,除了民眾對都更印象變差,都市更新條例被大法官宣布違憲,需盡快修正,政府對於都市更新一事更加謹慎處理。但過了兩年,《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仍躺在立法院。

 

 

日前一位羅先生稱自己的房子地下有「龍穴」,不同意都更,使得周圍的房子都拆除了,只剩他的房子昂然挺立,周圍的斷垣殘壁就像花園中的花草一樣。即使是台北市長柯文哲親自去向他說明都沒結果。原住戶強調,這項都更是由住戶發起,經過10年協商整合才成案。該地區在都更條例被判違憲前就成案,同意比率將近99%,滿足法令規定。但現在,在外租屋的他們每天醒來,都沒看到新家落成的可能性。

 

 

上面的例子看似罕見,但說明都更常遇到的問題與耗時程度。都更修正條例至今未有結果,使得雙北市內還有116萬戶屋齡在30年以上老屋等待都更。房產雜誌統計,2011年至今新北市完成的自辦都更僅9件,大台北完成的自辦都更條例僅26件。以此速度來算,單是台北市要全部完成更新,要花上1,605年,全新北市要花上4,047年。

 

 

不過,有些人(包含我)對於都更的想法好像有誤解。都市更新受害聯盟執行秘書黃慧瑜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這是將房屋改建與都市更新混為一談。老屋可以拉皮補強整理、不是只能整棟拆除。政府將改進與都市更新畫上等號,因此用容積獎勵來推動,卻因為爭取容積,使得都更案窒礙難行。但有許多協議合建還是推動了。

 

  

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曾說,2016年將是「公辦都更元年」。市府將成立爭議調解委員會,邀集法界與學界人士加入,調解不成則可進入民辦都更轉軌工辦都更機制。他也說文林苑後,非100%同意的都更案更難推行,這是制度不健全的結果。未來,受阻礙的民辦都更經政府核定符合「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緊急需要」後可轉軌成公辦都更,符合前三個前提就會以《都市更新條例》第36條的強拆條款待辦。

 

 

Photo Credit:Flickr@Or Hilt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