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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今天宣布,除了重要活動、體育課及實習課可以規定高中職學生穿特定服裝外,學生可以選擇合宜混合穿著制服、運動服及學校認可的其他服裝,包括班服、社團服裝。
學校重要活動包括週會、開學典禮、畢業典禮、校慶等,而體育課需穿著學校體育服,而為了維護實習、實驗課安全,課程中也應穿著適當服裝。
學校不能懲處?
教育部表示,如果學生違反服儀規定,學校不得懲處學生,只能視情況施以管教,包括口頭糾正、書面反省、列入日常生活表現紀錄等。
為何學生違反規定學校卻沒有權力管教?跟以前比起來已相對寬鬆的服儀規定,在之前教育部公告「學校不得將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作為處罰依據」,一度造成學生們穿便服、夾腳拖來挑戰校規,這種「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心態會因為現在規定服儀混搭而有所改變嗎?
許多人為此在心中打了一個問號,願意遵守規定的學生固然存在,但想要挑戰學校底線,認為學校無從懲處而作怪的學生肯定也不少,改變制服文化固然是一種翻轉、一種改變,但對於有管教責任的學校只給予口頭糾正的權利,這個的前提之下是否該是學生們夠理解規定與自律。
舒緩霸凌或排擠?
有人認為「制服解禁會造成服裝上的霸凌和排擠」,但也有另一派主張「制服的規定本身就是一個霸凌管道」,乖乖穿制服可能會變成同學取笑的對象,但如果服裝解禁,會不會演變成學生們炫富或是取笑同學穿著的可能性,不管是正反兩面,這個問題又回到教育與價值觀上面,似乎不是極端的選擇哪一邊就能解決現下社會的問題。
學生該有的樣子?
這個答案因人而異,應該要問的是「你認為你該有的樣子是什麼?」教育部認為服裝儀容規定能跟學生共同做決定,學生會更認同,高中職這個階段處於自我追尋和自我認同的階段,如果管束太多,學生就沒有空間去塑造自我。
但換個角度想,這個年紀也處於青春期,急著想長大證明自己卻也對未來感到迷茫的階段,或許不是每個人都知道「自我」是什麼,也不是每個人都清楚知道這個世界不是反正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在教育上該如何去溝通和調整才能找到真正適合台灣學生的方式,也是大家一直在探討跟摸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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