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來源為Pixabay)
童星出身本名溫兆宇的「小彬彬」於去年12月間被爆出涉嫌酒駕被逮,當時他對外否認,稱當天人在松山而不在內湖,甚至要媒體去問警方,事後檢警調查時卻大方坦稱犯行,而今士林地檢署也依法將他起訴。
其實歷來因為酒駕出事的藝人真的不在少數,有的糗態畢露,有的甚至鬧出人命官司,對社會大眾做了不良示範。
黃仲崑
前年藝人黃仲崑凌晨在仁愛路上逆向行駛,而且還是酒後駕車,經過警方攔查臨檢,酒測值達0.88,偵訊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北檢偵辦。
吳宗憲
說到藝人酒駕,就不得不提吳宗憲在2004年的事件,不但無照,甚至還在酒後駕車載三名女子上路,遭遇警察臨檢時還賴在車上不願意接受酒測,拖延約一個小時之後才願意下車,0.41的酒測值雖然沒有達到公共危險罪的標準,但還是被罰3萬4500元。之後立法院更增設「吳宗憲條款」,希望能夠遏止無照駕駛人的僥倖心態。
林曉培
另一個酒駕出事的代表人物就是林曉培,在2007年與友人在夜店喝酒狂歡之後,無照酒駕與女護士發生車禍,造成對方死亡,林曉培的酒測值更高達1.1,被對方家人痛斥為殺人兇手,最後賠償家屬800萬元。
洪其德
因為酒駕付出最慘重代價的,應該就屬藝人洪其德。2008年在墾丁因為二度酒駕,撞死一名從事洗碗工的婦人,雖然當時下跪道歉,並賠償330萬元,但是仍然無法獲得家人諒解,現今已經退出演藝圈。
郭桂彬
譜出經典台語歌曲《海波浪》,在2011年酒駕,警方查出他之前已經有兩次酒駕的紀錄,認為他沒有悔改,決定依公共危險罪起訴。
黃志瑋
因為喝酒糗態畢露的經典案例非黃志瑋莫屬,他在2014年因為酒後駕車,在家門口翻車,當時他鼻樑受傷自行從車中爬出,被上銬時還因為酒醉未醒,被拍攝到翻白眼等糗態。
KNOWING貼心提醒: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