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九把刀跟誰在一起都不該是個新聞,偏偏現在的正宮是以前的小三。所謂「人間最美是奸情」,看看九把刀當時在千字懺悔文中寫得極好的「偷情自述」:
─ 他/她面對的只是當下,只有現在,只有你我,所以有種「純粹」。偷情者壓抑,交會短暫,基礎脆弱,因而也帶著一種孱弱的「絕美」
另一方面,社會大眾也很噬血,對於「這種事」,誰沒有興趣?
昨非而今是
根據那有名的千字讖悔文,九把刀答應小內不得再與周亭羽有任何連絡,然而隨著小內提出分手,九把刀自由了。
套句名言,「不被愛的才是第三者」。這句話很殘酷、很討厭,但在小內與九把刀正式分手之後,也就沒有第三者這號人物了。偏偏九把刀與周亭羽復合體現了這句令人糾結的名言,總是會讓某些人看不過眼。
怪就怪,今是與昨非有了關聯總是不好。
公眾人物的不良示範??
部份網路公知跳出來替九把刀抱不平,一來是認為九把刀已經與小內分手,跟誰在一起都是他是可以光明正大公布的選擇;二來,針對某些攻擊者「公眾人物應自重」之意見,他們說現代時代不同了,公眾人物不須要、也沒義務受限於大眾的道德要求。
然而這就拉開另一道戰線。本來單純的選擇自由又牽扯上「公眾人物偷情不該被譴責嗎?」這棘手的問題。
其實時間點再往前拉,早九把刀兩個月爆出不倫的彎彎事件也曾激起這類議題。
當時彎彎被群眾公幹,就有人提出「公眾人物沒有義務符合大眾的期待」。馬上就有反駁意見:「並非大眾的期待,而是大眾對基礎道德的要求」,「如果我們會譴責自己認識的人劈腿,那麼譴責公眾人物也是理所當然」。
「可是公眾人物跟你非親非故」...
於是乎,事情複雜化了。
無與倫比的誠實
當初九把刀如果只是乖乖讖悔、道歉,可能就跟彎彎事件一樣很快就沒有新聞性了,偏偏刀大就敢與眾不同,寫了三千字懺悔文自清。
雖然開宗明義九把刀就說寫懺悔文是不想看到周亭羽被大眾講得越來越不堪,但文中著墨於他與周亭羽關係太多(文中提到小內13次,周亭羽31次),被人指為公然寫情書給周,現在看來格外諷刺。
更絕的是,刀大竟然大膽承認自己在偷情的那段期間心中已無小內,且是真心地喜歡周。
相信絕大多數的人會偷吃,當然是真的喜歡第三者,但像刀大如此誠實者恐怕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甚至敢坦承心中已無小內。
以往,偷吃者為了維護家庭,面對媒體都絕口不提與第三者的感情,甚至詆毁,是令人極度不齒的處理公式。然而,九把刀事件呈現另一個層面:就算是事實,講得這麼坦白是應該的嗎? 那對正宮的傷害力有多大? 這是「最後決定回心轉意」的人應該做的嗎?
就算毅然決然要與正宮結束關係,須要如此誠實嗎?
套用蘇打綠的名曲,九把刀 無與倫比的「誠實」。
鄉民的正義
當時有些「正義的鄉民」特地做照片對比為小內抱不平,說小內比較正。
無以評定兩人外表,但假設小內比較漂亮九把刀還是喜歡周亭羽,那代表什麼?
大家常說為了外表而始亂終棄很賤,結果不是為了外表是不是就比較不賤了呢? 這是九把刀偷情事件呈現出的有趣問題。
(首圖取自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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