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說結論:綜觀一般客套、優雅、友好、美化的行銷廣告與公關,都是無效的。
老闆業主一直到觀眾們,都要認清這個事實,長久以來企業為了維持形象與身份,一般出去的行銷與公關廣告,都會是經過包裝與美化自己家的產品或品牌形象,深怕有一絲的弱點或是沒做到位的情形出現在不該出現的行銷宣傳上。
但常常在執行的結果是,目的沒達到,效果沒出來,業主不開心,讀者沒興趣的收場。
不是說在廣告宣傳的時候,不能夠兼顧企業的形象與招牌,但一定要先搞清楚的事情是,行銷宣傳與廣告,最重要的目的是為了【傳播】。
如果根本沒有人看的話,你寫的再漂亮又有什麼用?
只是單純的為自己家的產品企業寫一段漂亮的描述,毛遂自薦的一一說明自家的產品或品牌有多好,敢問這樣的內容,你認為能夠傳播的出去嗎?
與其這樣,倒不如試試大罵自己家的無能,或許還能得到更多的曝光機會。
散佈率就先不談了,光是觀眾能不能夠看完這麼樣的一則高尚的廣告,都得打個非常大的問號。
所以在做任何行銷宣傳的時候,應該要優先考量的是傳播,而傳播就跟廣告的內容有極大的相關了,講的白話文一點,就是【有梗】。
台灣談原生廣告這四個字已有一兩年的時間,但是目前原生廣告能夠做的好的單位,真是屈指可數,當然老闆與業主常常不能接受原生廣告的概念,也是一個媒體與廣告業者要面對的問題,前提是媒體與廣告業者自己搞清楚什麼才是優質廣告了沒?
原生廣告,就是內容廣告,就是有梗的廣告,就是會散佈會分享的廣告。
不要問我真的有這種廣告存在嗎?近年來的範例已經太多,也不必再個個細數,如何能做出好的原生廣告,如何讓老闆接受原生廣告的概念,如何讓業主買單,才是台灣媒體與廣告業現在面臨的問題。
老闆不要再出一張嘴,告訴我行銷要有多高尚,我看過那些所謂的高尚行銷,最後真的都是高高在上。
業主不要再出一張嘴,告訴我廣告要重視形象,我怕你形象打完了,公司也玩完了。
觀眾不要再出一張嘴,告訴我宣傳怎麼做才對,造著你們的宣傳做,最後你們自己都不讓我宣傳。
人真的不是什麼神聖的動物,想看愛看的就那些淺顯易懂搏君一笑的廣告內容,當然不是說只有次文化的內容是廣告唯一的路,但真的不是每個廣告都有辦法結合出一個創新、創意又能夠清新脫俗讓你分享的內容出來。
要知道,廣告能夠做到如此等級,價值確實不斐阿,不管是對於老闆與業主...甚至是觀眾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