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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配和小三打官司,法官竟力挺小三!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賴姓女企業家事業做得很大,但她愛上陳姓富商竟甘願當小三。2人交往戶在社交場合同進出,別人都以為他們是夫婦,陳男妻子知道後也不反對。陳男向賴女調現金投資周轉,本金加利息高達10億元。100年陳男肝癌病發,賴女為了幫他換肝奔走中國,花了逾1000萬。隔年他說會把市價約8億元的6萬多坪土地過戶給她清償債務。102年陳男過世,賴女才發現他為了躲債和脫產,把這筆土地轉移到妻子和妻子好友共7人的名下,憤而提告。
雖然陳男妻子質疑,91年10月的單據,賴女為什麼過了10幾年後才主張土地所有權。但法官審理後判定,陳男是土地所有權人,卻用借名登記讓契約消滅,他10億債務應由他的遺產繼承人也就是他的兒子承擔,所以陳女要求取代陳男兒子要求包括陳男妻子的7個人頭土地返還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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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歲住汐止的已婚陳姓男子,外遇林女,陳男妻子委託徵信社調查,拍到陳男和林女出遊照片,2人還多次到旅館開房間。林女還到律師事務所詢問離婚官司,並花錢幫陳男打官司,想從小三變正宮的意圖明顯。林女還用陳男的手機傳了「妳的罪太深了」、「在殯儀館等妳」等簡訊恐嚇陳妻,陳妻憤而控告林女和丈夫恐嚇及妨害家庭。陳妻後來只告林女,林女當庭認罪願道歉並賠40萬,但陳妻堅持要100萬。
劉姓女子的丈夫2006年就外遇生子,他保證不會有下次但12年又找小三陳女並生下女兒,還偷偷辦理領養。劉女13年收到陳女向丈夫請求支付扶養費的訴訟書,才知丈夫再度背叛。陳女還到劉女住處嗆聲「誰說結婚就是老婆?」。劉女忍無可忍,控告陳女妨害家庭,並以陳女讓她精神耗弱多次想輕生為由,求償100萬元。陳女也說自己被害,因此事罹患精神疾病無法工作。法官考量劉女丈夫不是第一次亂搞,婚姻早已破裂,劉女所受傷害有限,只判陳女陪30萬元。
郭姓男子和妻子王女育有4女,但他和小三殷女生下2個兒子,殷女還侵門踏戶搬進郭家,以女主人自居。王女無奈只能搬到宮廟住,之後30幾年都和丈夫分居。2013年王女過世,交代女兒她要回郭家合爐。女兒和殷女講好匯57萬元讓媽媽回家與祖先合爐,殷女拿到錢後竟反悔。4個女兒憤而提告,2審法官認為匯款不是合爐契約的對價,判4個女兒敗訴,殷女也不用返還5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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