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眾星演唱會門票的開賣日,分別有韓國團體BIGBANG、搖滾樂團魔力紅Maroon5、馬來西亞歌手梁靜茹,許多歌迷苦不堪言,都決定傾家蕩產見偶像一面了,竟然有錢買不到,只能在電腦前崩潰!
小編昨天臨場體驗搶票過程,以BIGBANG為例,開賣不到一分鐘全部賣光,連當機都來不及,只要一重新整理就是掰掰七年後再來(BIGBANG團員因為兵役問題要等七年後才能合體來台),所以能在黃金三秒內買到的人,都是宇宙眷顧的好人啊。
因此連賣票都還沒開始,批踢踢和臉書就紛紛出現讓票區,而買票一失利就蜂擁而入,可見台灣歌迷瘋狂的程度。
黃牛票哪裡買?
多數在批批踢、臉書專頁、各大論壇有歌迷自己成立的讓票區,但目前最大宗出沒的是名為ticketbis(票可易)的售票網站,號稱最安全和便捷的交易平台,已經超過十萬名粉絲在該平台上成功銷售了門票。
但是再度以BIGBANG為例,9月25日的場次,原本售價八百元的蛋頂位置,已經飆到三千九百元;而最貴的八千八百元VIP特區,更是達到三萬元的天價,有人買嗎?當然有。
為什麼這個網站公然違法卻抓不到?因為是游走法律灰色地帶的「票券交換」平台,而另一說法則是票可易因為總站設在國外,所以沒辦法管他。
主辦單位能做什麼?
加場加場再加場!範例:「會再跟歌手討論,以及確認台北小巨蛋的檔期時間。」
呼籲呼籲再呼籲!範例:「黃牛的行為不是主辦單位能夠控制的,希望歌迷不要買來路不明的黃牛票,以免影響權益。」
主辦單位能做的大多離不開加場和呼籲兩個方法,其實毫無強制力,全部只能憑藉大家的道德水準和經紀公司的財力來維持。
黃牛票哪條法律可以管?
台灣法律千千萬萬條,但要治有心圖利的黃牛就只有一條,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第二項規定,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可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
先前有黃牛賣江蕙的票,買五千八百元的票二十張,賣七千至九千元不等,最後被檢警移送法辦以社維法開罰,也只罰三千元。因此如果換算價差獲利,最少也有獲利約二萬到三萬之間,對於少部分的罰款根本不痛不癢,這年頭想賺錢,就來當黃牛吧(誤)
氣死了,我就是要檢舉!
1.進入各地區地方法院地檢署網的檢察長信箱:
(其他地區的網站可以自行搜尋)
2.仔仔細細地填寫資料:
填入自己的聯繫資料:將在哪個網站,哪個暱稱,販售黃牛票的價格寫上,若是除了暱稱以外,有黃牛的聯繫方式(LINE、電話等)都可以附在信件。或是透過聲稱要面交或手機聯繫取得黃牛的手機也是方法之一。
最後提醒,抓人雖然很重要,還是請小心安全!
參考資料:批踢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