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豬肉不能帶入境,其他動植物產品也禁止攜入國內
何渝婷
2019-01-19 15:03

為了全面防堵非洲豬瘟影響台灣,除了加強罰款,規定旅客違規攜帶肉品入境,最高可罰100萬元之外,日前內政部也決議採購X光機,全面檢查入境旅客的手提行李,讓防疫工作滴水不漏。

 

今天防檢局的粉絲專頁「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防疫小尖兵」發文提醒,臨近農曆春節,欲出國旅遊的民眾除了不要攜帶肉品回國之外,水果及動植物產品也不能入境,且違者最高可處罰款100萬元,所以民眾千萬別跟自己的荷包過不去。

 

(取自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防疫小尖兵 粉絲專頁)

 

旅客若攜帶動植物及其產品入境時,可事先備妥相關證明文件,並填寫海關申報單,以辦理查驗通關,或是主動丟棄放置於入境長廊及大廳的農畜產品棄置箱。

 

旅客攜帶植物或其產品入境,未依規定申報檢疫者,將處新台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攜帶動物或其產品入境,未依規定申報檢疫者,將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除了最近的熱門話題「肉品」之外,有許多類產品也為禁止攜入,或須申報檢疫的項目。

 

禁止攜入

 

禁止攜入者包括土壤、附著土壤之植物、植物產品;鮮果實,包括水果、瓜果、檳榔;有害生物或活昆蟲,包括病原微生物、蚱蜢、甲蟲、兜蟲、鍬形蟲;列屬禁止輸入疫區之寄主植物或其產品,包括柑桔類、香蕉類、棕櫚類、帶根植物、未煮熟之帶殼花生、地瓜、山藥等。


須申請檢疫者 

 

申請檢疫還有分是否須檢附檢疫相關文件。不須檢附檢疫相關文件的產品包括乾燥植物產品(不含種子);須檢附檢疫相關文件的產品包括新鮮蔬菜、新鮮食用菇類、堅果類、部分種子類中藥材、植物栽培介質等。

 

所以旅遊回國的旅客若有攜帶相關產品,務必查詢是否為禁止攜入或須申請檢疫,以免受罰。

 

(首圖為示意圖 取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