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 6侵犯了某大陸手機的外觀專利?
端傳媒
2016-06-17 13:05

雖然淘寶上充斥着不少外觀幾乎一樣的「山寨」iPhone,但在北京知識產權局看來,相反的情況也不是沒有。近期,他們就裁定iPhone6和iPhone6 Plus的外觀設計侵犯了深圳佰利公司一款名稱為「手機(100C)」的專利,並責令蘋果公司和北京地區代理商中復公司停止銷售相關產品。而蘋果公司也因不服決定,日前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了訴訟。

 

這起外觀專利侵權案始於兩年前。2014年1月13日,佰利公司為「手機(100C)」申請了專利號,在7月9日獲得了授權公告。在iPhone6和iPhone6 Plus在中國內地正式發售後,佰利公司在當年12月就以專利侵權為由,向北京市知識產權局提出處理申請,該局也對案件進行了兩次口頭審理。

 

「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不屬於現有設計;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外觀設計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告的專利文件中;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與現有設計或者現有設計特徵的組合相比,應當具有明顯區別。」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23條第1款、第2款。

 

2015年3月30日,蘋果公司以該專利違反中國《專利法》相關規定為由,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提出無效宣告請求。當年12月2日,該委員會作出決定書,認定「蘋果公司提交的證據均不能證明涉案專利不符合專利法第23條第1款、第2款的規定,其無效宣告請求的理由不能成立。」

 

其後,北京市知識產權局於今年5月10日作出決定,認定被控侵權產品與涉案專利僅「存在一般消費者難以注意到的細微差別」,故將「手機(100C)」納入專利保護範圍,責令蘋果公司和其在北京地區的代理商中復公司停止銷售相關產品。

 

但蘋果公司和中復公司均不服裁決結果,並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他們認為,兩者存在許多顯著區別,既不相同也不近似,要求法院撤銷被訴決定,同時要求宣告被控侵權產品未落入涉案專利權的保護範圍。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對於案件會否影響iPhone6和iPhone6 Plus在內地銷售,北京市通商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專業律師陸兆文表示,相關裁決僅適用於北京地區,且由於被告方已經就相關裁決提起行政訴訟,目前這兩款手機在中國市場上的銷售不會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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