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焚或酒駕?火燒車司機:要幹票大的!
楊宏彥
2016-07-30 15:00

翻攝自Youtube

 

國道火燒車事件造成26人死亡,包括司機和導遊以及24個中國旅客,震驚兩岸。

 

隨著檢警的調查,案情出現愈來愈多疑點。採集車上證物化驗後,檢警在遊覽車上發現前2後3總共5瓶汽油,在駕駛座旁的2罐已燃燒殆盡但留下瓶子。因為該遊覽車是由司機蘇明成固定駕駛,被他人放置的可能性很低。但遊覽車是柴油系統,汽油只能用來去漬、清潔,1次買5罐來放不合情理。檢方懷疑蘇男酒後想輕生,可能因此縱火自焚。

 

檢警相驗蘇男的遺體,血液中的酒精濃度換算成呼氣酒測值是1.075毫克,至少要喝16罐330毫升的啤酒或1瓶600~700毫升的烈酒如高粱和威士忌,才能這麼醉。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刑事局前法醫室主任石台平表示,即使遺體被燒過也不會影響酒精濃度檢出值;但法醫高大成認為,遺體被燒過會讓水份下降酒精濃度提高,喝得這麼醉上車都有困難,但蘇男胃中有酒精反應,一定有喝。

 

事發當天中國客逛完免稅商店「昇恆昌」時曾和蘇男失聯20分鐘,他有可能在那時偷喝酒。但開車前導遊會用酒測器對司機酒測,蘇男是如何闖過這一關有待釐清。即使司機沒有酒測就上車,醉到這個程度旅客應該看得、聞得出來。也不排除他是在車上才開始喝酒的可能。但蘇明成沒有酒駕記錄,而且根據《蘋果日報》報導,鉅龍旅行社的老闆林靖樺表示蘇明成沒有酗酒習慣。

 

53歲的蘇男和他妻子都在中國出生,婚後來台依親取得國籍和駕照後,開了20幾年大客車。他月薪3萬多要養3個孩子,曾為錢和妻子爭吵,生活壓力大;蘇男的父親也說他出車一趟原本是3000元,卻被人拗只能拿2000元。經濟狀況不佳可能是蘇男輕生的原因,但蘇父說兒子絕不可能自殺。外傳蘇男和導遊鄭焜文不合,但根據《東森新聞》報導,昨天(29日),玫瑰石通運公司總經理林靖樺表示沒聽過這種傳聞,因此讓2人一同出車,不知傳言從何而來。

 

但根據《聯合報》報導,蘇男的同事和朋友告訴檢方蘇男個性沉默寡言,沒有和別人處得很好,旅行社也覺得他工作態度不積極常盯他,但遭旅行社否認。他們說蘇男對公司和時局很不滿,曾用台語說「被欺負到這樣,總有一天會做驚天動地的事」、「幹一票大的」,但無法肯定指的是不是火燒車事件。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2013年10月,高雄女導遊和蘇男一起帶陸客團到花蓮。他以要幫忙印製帶動唱歌曲《家後》歌詞為由,約她到房內趁機性侵。她奮力抵抗逃到櫃台求救,要公司派別的導遊來頂替。但公司要她別把事情鬧大,也不換人。她不想失去工作隔天繼續帶團。蘇男因此被判5年徒刑,民事賠償90萬。另有導遊爆料,2014年他認識蘇男時他還叫「蘇忠華」,個性孤僻常獨自吃飯。同年4月發生鄭捷捷運隨機殺人案,蘇男曾開玩笑對同業說他想學鄭捷殺幾個人,或開遊覽車去撞。

 

雖然很不願意這樣想,但「如果」那麼這場慘劇的起因不是蘇男酒駕時竟外造成失火,而是他是刻意在開車載著旅客時輕生自焚,那就是「自殺攻擊」,與隨機殺人和恐怖攻擊無異。

 

到底是酒駕意外還是輕生自焚?或是蘇男打算輕生自焚才喝酒壯膽?還有待進一步的調查。但無論如何,可以肯定的是,中國客來台灣玩,台灣沒有讓他們快樂出門、平安回家,除了難過、遺憾、抱歉、賠償外,一定要找出真相,給罹難者家屬一個交待。

 

請把這篇文章分享出去,希望能盡快讓真相大白,也呼籲台灣政府徹底改革旅遊業,並修法強制要求大客車改裝外推式車窗,別讓悲劇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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