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禮物必須知道的3個心理法則!
蔡懷德/編譯
2017-01-01 12:00

一大波節日來襲,送禮物就是個大問題了,怎麼送出讓特別滿意的禮物呢?八妹今天分享的這篇文章,從心理學分析送禮的法則,一定對你有用。

 

聖誕、元旦、春節三節來臨,我估計你需要送很多禮給很多人——有些心裡惦記的,正好是個表達的機會;有些商務夥伴,禮物是個很好刷存在感的方式;還有一些人是不能不送,因為送禮仿佛成為一種效忠的證明——是的老大、是的長官,我還記得你,隨時為你效勞。

 

不管你是哪一種,選擇禮品,都是件很費心的事。下面就寫一些我關於送禮的心理學的研究。

 

 

首先是,要不要玩驚喜?先說結論是,如果你沒有把握,最好不要。

 

關係心理學家 Helen Lee Lin2012)在一篇文章裡提到「越是親密的關係的人,越是期待對方瞭解自己」。所以當你送出一個對方不喜歡但是又丟不掉的禮物的時候,不僅僅是禮物的問題,你也許會遇到的是關於關係的懷疑,「他送我這,難道他不瞭解我嗎?」

 

「你也許會說,直接送對方明確提出來想要的東西不就完事了嗎?」,比如說「你淘寶購物車裡最貴的那件」。但這裡面也有陷阱,心理學家 Gino Flynn2011)指出一個親密伴侶間送禮的兩難:「送禮的人希望給驚喜,所以不太會送太實用的東西,而收禮物的人更加看重禮物的實用性」。真是世紀孽緣啊。

 

所以,送禮很容易「自討苦吃」。送一些簡單實用,尤其是常常能被使用的東西,會更加時常讓人記得你。

 

 

第二個原則是,超出期待一點點。

 

父母經常會埋怨你買的東西太貴了,根本沒必要!

 一個心理學實驗提供了一個窺探人心的機會——

 

如果你可以在一周以內退回你不喜歡的禮品換回來等價的錢,而且絕對不會被朋友知道——你會換嗎?

 

實驗結果是——那些真正能用的東西,很少被退回,即使貴,只要實用,還是會受歡迎的。

 

為什麼人們自己買來用捨不得,而作為禮品送或者收,都心安理得呢?

 

因為買超過自己消費能力的東西會帶來內疚感,而當它作為禮品送或收回來,你就既可以享受結果,又可以不內疚,其實心裡也很爽的。

 

所以,要懂得送自己或者朋友一個好一點的禮物。

 

綜合前面2個,最好的方式是,在對方需要的、實用東西的方向上,選一個好牌子,提高一個層次,往往既有驚喜,又有實用。

 

 

第三個原則是,體驗(experiences gifts)比禮物(material goods)更加容易命中。

 

一次精心安排的晚餐,去一個從來沒有一起去過的地方、或者是一起看一場演出,美好的記憶更加珍貴也保持更久,重要的是,美好的記憶很難被比下去(HowellHill2009)。

 

所以,按照心理學家建議,送禮物最好的一個方法也許是「送禮雞尾酒法」,也就是「1+1+1」。

 

選擇一個他需要的清單上的東西,並增加一個層次來送。

 

如果他要的東西實在太貴,超過預算,就把你的預算換成購物卡或者紅包,加上一個有心意的小卡片;最後找一個機會安排一個美好的體驗。1+1+1,肯定不會錯。

 

 

我自己的小技巧,「隨心所欲,別等過節」。

 

我自己還有個送禮的小智慧。我不太喜歡過節送個月餅什麼的,「我的禮物都是平時送出去的」。

 

我每年會有3萬左右的「隨心基金」。走在路上,或者在網路上瀏覽東西,看到什麼東西突然想起來誰,只要不超過300元,就隨心買下立即郵寄出去。不管是不是過節或什麼紀念日。

 

3萬元能買70多件禮物,也就是說每年有70個朋友會在莫名其妙的日子突然收到一個來自東南西北的地方的郵包,打開是一個隨心而發的小禮物。

 

想起你的那天,就是節日——「這才是朋友做的事」。

 

 

最後,我想講一個故事

 

說說我這一輩子收到的最好最好的一個禮物

 

7 - 4 - 2 = 1

 

有一年春節,我去深圳看外公。那個時候,外婆已經中風,躺在輪椅上,心情很不好。外公還是笑呵呵的,惦記著每年的春節晚會。吃完晚飯,他就坐在椅子上,咪著眼睛,一邊哼哼京劇,另一隻手拍著大腿打拍子。

 

吃完晚飯,外公把我叫到房間,從枕頭下面拿出一個黑皮小本子。這是外公的電話本,裡面寫滿了電話號碼。老人不相信手機,就把所有人的名字電話位址和郵編都抄在了上面。本子隨身帶著很多年了,捲了邊又磨得發黑。

 

長沙的電話擠在前面,有厚厚一大疊,許久未曾翻動;深圳的電話只有幾頁,簡單抄寫著幾個號碼,代表著他剛剛來南方的生活。

 

外公翻到最後一頁,這一頁就只有一個等式:

 

7 - 4 - 2 = 1

 

就是這個藍色的字,寫得歪歪斜斜,像孩子的字。我知道是因為外公手抖,他解放前去香港留學,字很漂亮。

 

他指著這個算式,從左到右,一個個數字對我講:

 

這個7是我和你祖母存的錢,這麼多年,存了7萬塊。這個4呢,是4萬塊。外公伸出4個手指——這是留給你媽媽的,你媽媽是個孝子啊,她照顧我們好多年,我們吃她用她的,我們要給她們錢,給她留4萬塊。這個2是兩萬塊,給你弟弟的,你弟弟比你小,又比較做孽(可憐)。我們想了一下,留給他2萬塊。最後這個1,就是一萬塊,我們留給你。

 

外公抬起頭,像孩子一樣憨笑看著我,有點不好意思的說,你是哥哥,就對不起你啦。我莫名其妙就哭了。外公還像小時候一樣拍我的背,說不哭,不哭。和我商量完以後,他就走出去,也許和媽媽完成這個禮物的交接吧。

 

那天晚上看完春晚,我們一家三口人往外走,走了很遠回頭,他們還站在陽臺,看我們離開社區。那一天外公外婆送出他們所有的積蓄,一份給媽媽、一份給表弟、一份給我。我收到了最小的一份。這是我這一輩子收到的最貴重的禮物。

 

這故事也送給你。希望你能感受到禮物的力量。

 

 

(這是我們最後一次在深圳世界之窗的照片)

 

 

(首圖來源為Pixabay/內圖取自金融八卦女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