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圍台北中正一分局事件的主持人洪崇晏,專訪全文呈現,以饗讀者。
撰文/何宇軒
「這些小屁孩,煩死了!」2014年4月11日的晚上,一位媒體的主管在辦公室破口大罵。
發生了什麼重大事件?那天正是318太陽花運動退場後隔天,因為台北市中正第一分局,在當天清晨強制驅離長期在立法院前集會的公投護台灣聯盟(公投盟),並宣布不會許可公投盟日後的集會申請,因而引發群眾抗議並包圍警局;民眾大聲要求時任分局長方仰寧下台,而方仰寧也因為限縮了憲法賦予人民的集會權利,被戲稱為「超越憲法的男人」。
由於這場活動並未申請集會遊行,是誰發起也有爭議。但在包圍發生更早前,長期投身社會運動的洪崇晏,在中正一分局前舉辦了關於公投盟被驅離事件的記者會,雖然記者會結束之後,照理說已經沒有他的責任,但他還是被警方及媒體認為是之後包圍活動的發起人。雖然他否認是發起人,不過還是因此受到排山倒海而來的壓力,除了騷擾簡訊和電話,甚至有警察私底下發起「路過」他老家的活動。
在事件發生過後的某次記者會上,他試圖說明事件經過,卻遭到媒體在聯訪時以極具敵意的方式公審,有記者痛斥他鼓譟群眾,也有記者質問「你自己聽了會不會覺得很像狡辯?」
雖然社會大眾是因為這事件之後才對他有比較多認識,但事實上,他在更早之前就已經參與社會運動。像是因為苗栗大埔案有4戶遭拆遷,他趁總統馬英九參加衛福部掛牌時到場抗議,因為被警察拉住,撞破了後腦,鮮血流滿他的脖子。
「我希望我是站在前線,想參與的是實際的行動,以及組織協調。」洪崇晏認為,其實他花在經營社群平台上的時間並不多;他也認為他不是隨便講話就很有梗的人,講話都要花滿長時間去想,而且他很要求講話的精確性,所以不會花很高的時間成本地去經營粉絲社群。
問:你認為媒體在包圍中正一分局的報導中,對你有什麼誤解的地方嗎?
答:首先媒體亂報我的學歷,我不是博士生,可是卻被報成博士生;還有被方仰寧說是「小孬孬」,但方仰寧其實不是在說我。在中正一事件,我有強調自己是「主持人」,不是發起人;我在現場是有主持,但實際發起的是更早前的記者會,可是媒體寫得好像是我不承認;但不是不承認,而是本來就不是。
問:「主持人」是怎麼樣的角色?
答:這要從台灣社會運動的兩種型態開始說起。一種是「精銳型」,是指一小群人、有緊密的組織,共同去面對議題的每個面向,早期採取這種型態的,通常是勞工運動,還有一部分土地運動。這種運動中沒有聲援者和其他參與者,抗爭的主力是當事人自己。
另外一種是「組織型」,由組織規劃採取行動,大多數時候,被看見的都是有很多聲援者參與其中,很多行動都是這些參與者、聲援者,一起協助執行,共同創造行動。
群眾自發參加,顛覆傳統組織型態
但是現在的狀況都不同了。也許有人會自己衝、也許有人帶頭衝,只要訊息發出去,有些人就有足夠的資訊、足夠的能力和機會去採取行動。「精銳型」自己是當事人,有一個相對完整的組織分工;「組織型」也是一樣,只是分為兩層,裡外各一圈,但還可以再細分。但現在不一樣,只要有資訊,就算完全沒有預先的組織,也可以很容易有新的行動產生。
問:所以說這些人是自發採取行動?
答:像是中正一那天,有些群眾可能是揪一揪大家一起去,很多就是他們自己看到網路上的資訊,直接來到現場,不只是有人倡議要做什麼,現在變成是只要新聞報導說有人在做什麼,都可能會有其他人來到現場加入其中,或是在現場獨自採取行動。
問:你認為這是社群傳播媒體造成的現象?
答:對,因為傳播媒介發展,原本單一資訊管道無法達到這效果,但若是臉書和PTT交互影響,加上其他資訊平台、通訊軟體如LINE,這些資訊網路,造成普遍而深入的資訊穿透力與影響力。今天不一定是我們叫他來,而只是單純呈現一件事情,他們就會想來。
問:不過這些跟你要說明的「主持人」有什麼關係呢?
答:因為前面說過現場群眾不是我帶來的,也不是我能控制的,我能做的只是整理現場的意見,有點像是「審議式民主」(編按:指所有參與者皆有平等的機會,在一定程序下,以各自觀點及立場公開論理對話,思辯公共議題)的作法。
問:當時是自願當主持人,結果就被當成首謀?
答:社會上的批評者、警方或媒體,有些明知我不是首謀,但還是認定我是,因為他們就是需要一個人擔任首謀。像媒體會覺得這樣講比較簡單,況且一般人可能也難以理解現在的組織型態跟以前有什麼不一樣。
問:那為何自願擔任接主持人?
答:在318(太陽花)運動中,我看到整個決策過程有些部分很不民主,像陳為廷跟林飛帆變成總指揮,就非常莫名其妙,即使他們不是主導的,但是就「被成為」主導者。雖然他們也強調很無奈、不得不如此,但我不覺得他們有很積極地在擺脫這樣的定位;他們後來累到不行但也離不開,因為他們跟活動綁死了。基於以上的脈絡,中正一那天我認為仍須有人扛這個位子,但同時也思考有沒有可能是不那麼戀棧的作法?例如有沒有可能放下麥克風,用主持的而不是用領導指揮的方式?
問:當時有沒有想過,你也可能跟行動被綁在一起?就好像現在還是有人相信包圍中正一的行動與你有關。
答:差別在於有沒有努力澄清。我認為陳、林沒有努力澄清,但我有。後來當然還是有壓力與光環累積在我身上,但至少我有嘗試說明我不是發起人。媒體總是習慣性挑選有衝突性、明星氣質,或是人格魅力的形象,但還有很多扛麥克風的、發新聞稿的、維持秩序的、發放物資或協調的人沒有被看到。但因為司法追訴的關係,我也不可能去一一指明。很多人都沒注意到,但其實我在中正一的時候,是有很多時間沒有拿著麥克風的,我想做的事情是我願意承擔一些責任,跟一些工作,但也希望能澄清事情,也想告訴大家其實每個人都能做這些事情。
問:但是你自願承擔一些責任,反而被人解讀成你自認是首謀;當你想卸下光環,卻被解讀成卸責?
答:這世界上的事情本來就不是非黑即白,在中正一我要承擔法律責任,是因為我知道政府、警方、媒體和社會上的保守力量,一定會追殺一些人,如果完全沒有人擔的話,那可能會隨機落到任何一個人頭上,這樣有很大的風險。
我的期待是,我在現場喊出我是誰,「我在這邊願意承擔司法上面的追訴,但是這場運動不是我發起的,只是我願意承擔這樣的追訴,我會擔任這場行動的主持人,大家如果有什麼意見、想法、訴求,可以跟我說,我來幫大家彙整,跟大家分析有哪些意見、有哪些優缺點,如何整理起來。我沒有那麼大的權力跟領導位置」,我在現場很多時候就是說明這個概念,綜合大家的意見、提出結論。我一開始就這樣講,但是大家很難理解什麼叫做「我不是發起人,但是我願意承擔司法責任」。
問:說到陳為廷,他爆出襲胸事件的時候,你當時挺他的發言好像有引起一些爭議?
答:這有點說來話長,但那時候是有點腦袋充血。簡單來說,我當時因為中正一事件被罵的時候,陳為廷有發一篇文,說那些罵洪崇晏的人給我閉嘴,而我原本完全沒有預期,想都沒想過他們會支持我。那我看到陳為廷那件事情(襲胸)的時候,我第一時間就是想到這個。
問:這算是要報答他挺你嗎?
答:不完全是報答或單純相挺,而只是我覺得這件事情,要批評可以,但如果單純用罵的,除了宣洩自己的情緒之外,還能有什麼?我不太介意有人罵我,可是我經歷到一些非常難聽的侮辱跟攻擊,例如針對我的家人或生命財產安全。
我在中正一的時候有預期到法律追訴以及社會對我的批評,但沒有預期到這些人身攻擊和威脅;在那個時候,大家給我的支持對我來說很重要,讓我可以得到助力來面對這一切。在陳為廷發生事情的時候,我第一個想到的,就是除了批評之外,還會遭遇到非常多的不公平也不正當的人身攻擊,而後來也的確有發生。
當然我不是說他襲胸是對的,只是我也不支持動不動說要殺死他,因為真的太超過。當然一方面也是覺得很憤慨,因為人們的道德評價和政治判斷並不是很公平的,如果做錯一些事情應該接受懲罰,但現在的情況是沒有邊界的,它可能非常嚴厲,也可以很弱。或許能用比較建設性的說法像是「你可以做什麼」或「應該做什麼」,來取代純粹的攻擊?
圖片來源:何宇軒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