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在數位時代發表了對當時中國Uber與中國滴滴合併事件的看法,節錄了部分思考-而這些在今天看來,更凸顯我們的政府思維必須改變:
Uber大概是少數要不斷面對台灣法律限制的外來新創模式公司。可是,卻反而沒有相似的本地競爭公司出來抗衡。這個現象的背後,其實真正的問題有二:
首先是台灣的法律訂定與政府行政管理,明顯地沒有遠見的前瞻性與快速反應的能力,更不具備國際觀,來主動提出有效的遊戲規則環境條件,只能以舊有法規進行消極地防堵。
另一個問題更嚴重:那就是對影響本地市場的強大外來者,採取相對不作為的管理態度,過度開放自己的市場,卻沒有思考一個因勢利導的完整戰略,將市場利益的潛在損失,反轉成為培植本地企業的擴張機會或者合作利基。台灣市場相對已經較小,但放棄自己的守城,不進行商業利益交換而只是被掠奪;我只能說,台灣的公司永遠就只能有代工的思維。
其次,根據我個人在中國長期進行創業投資的觀察,Uber或者其他類型攻至中國的外來網路大鱷,在中國市場常會受挫的因素,除了中國政府檯面上的限制,各種在當地進行商業合作的潛規則,或中國大市場中細緻的異省文化差異以外;真正的商業隔閡,常常肇因於不能將中國當地的利益生態,納入本地化商業模式的一個設計考量。滴滴出行因為在中國拔地而生,所以很早就將中國當地的計程車體系納入滴滴生態圈,同時又以Uber為師,將專車模式導入;所以在競爭策略中,順利地結合了本地原來的體系,對抗外來的對手。
台灣政府應該以什麼方式與心態來面對國際化創新進入台灣市場,是台灣下一個經濟命題很重要的關鍵。
台灣在面對 Uber 衝擊的同時,其實應該思考的是:既然 Uber 挑戰了原有的計程車或者出租車生態,那麼有沒有可能透過這樣的共享經濟商業模式,讓「原來的體系能夠因為新的遊戲規則反而享有更大的市場」?而不是繼續讓需求者在路邊招手付出高代價,而供給者也浪費隨興汽油還有等待時間。
台灣有沒有可能透過法律或政策手段,引導一隻獨角獸闖入福爾摩沙小島的同時,能迫使獨角獸在本地催生幾個混血品種,讓台灣衍生更活絡的擴張機會? 這些都必須要在完整的政策配套作為中,去尋找更多屬於台灣公司的機會,而非僅是坐以待斃。
當我們看到在中國,一隻外來的獨角獸也可能被本地虎所吞噬,台灣就千萬不要自以為我們的小市場可以抗衡整個世界的遊戲規則變革,以為「不改變」就真能因應萬變,那隻獸抑或那隻虎會真的忽略我們,而我們不知不覺中早就身在叢林不知處:成為待宰羔羊罷了。
(圖片取自flick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