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
你有拿著食物搭車結果被拒載的經驗嗎?有網友在PTT發文表示在搭乘三重客運時,手上拿著在夜市買的食物,但司機直接對他說:「食物不要帶上車」,隨後就直接開走了。
這讓人感到很疑惑,大家都知道不能吃東西,但就連拿著也不行嗎?
根據三重客運的旅客運送契約,裡面有條列旅客在什麼情況下,客運可以拒絕其搭乘,除了大家都知道的禁止飲食之外,其中一項就是「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易生變壞或破損之物品、不潔或易污損他物之物品、厭惡品。」
這個可能是由司機的主觀判斷,認為乘客攜帶的食物是否可能會影響到其他人,或是造成不必要的麻煩,例如帶著湯湯水水、味道重的食物,畢竟車內是密閉空間,沒有道理讓所有乘客陪著某一個人「聞香」,而萬一不小心打翻了飲料也很麻煩,乘客如果裝傻跑掉,司機還沒搞清楚狀況,讓其他乘客也在不知道的情況下碰到、踩到那些翻倒的飲料,到時候被怪罪的還是客運公司。
這其實是建立在人的道德觀以及是否會替別人著想上,貪圖方便或是認為自己這樣的行為「應該沒什麼」的人可能就不能理解為什麼有這樣的規定,又為何要被拒載,畢竟為大眾服務的公車、客運還是要以大部分乘客為主,訂下那些規定也是為了建立更乾淨、舒服的公共環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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