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心目中美國是個勇於創新的國家,事實上美國也有她守舊的一面,最好的例子就是總統選舉制度。大家總以為美國總統是直接民選,投票當天開票公佈最多選民支持的候選人即為總統,但俗稱「超級星期二」的投票日在形式上其實是在選「選舉人」,而非總統。
美國獨特的選舉人團制度
要說美國的選舉制度是世界最複雜的也不為過。在總統大選前,各黨會推出各自的選舉人,通常選舉人由各政黨在州黨大會上提名,或在各州黨中央會議上投票提名。一般來說,選舉人都是對自黨忠心耿耿和貢獻突出的人。
各州有多少選舉人票視該州有多少眾議員席次而定,再加上各州的二席參議院席次。以紐約州為例,目前有27位眾議員和2名參議員,因此共有29張選舉人票。美國有100位參議員及435位眾議員席次,共有535張選舉人票,再加上聯邦政府所在的哥倫比亞特區擁有的3張選舉人票,共538張選舉人票。
各州的各個眾議員選區都有一名選舉人,可以把他們當作各個眾議員選區的代表人。事實上,超級星期二當天美國人投票在形式上是選選舉人,而非總統候選人。
(圖片取自Donald J. Trump 臉書)
贏者全拿的奇怪制度
美國的總統大選不是一般所想的公民直選,形式上要透過選舉人間接選舉,此外,其贏者全拿的制度更讓選舉結果更加偏離直選的精神。
除了緬因州與內布拉斯加州外,其餘48州都是採取贏者全拿的玩法。舉例來說,加州有55張選舉人票,只要希拉蕊贏得過半票數,加州全部55張選舉人票都會計入希拉蕊的得票總數之內。這使得德州、加州、佛羅里達等選舉人票較多的州深受重視,為候選人重要的戰區。
而例外的緬因州與內布拉斯加州則不玩贏者全拿這一套,各候選人贏得多少張選舉人票都會如實計入己方的總得票數,而在此二州贏得過半(眾議員選區的)選舉人票,還會再加兩張(代表參議員席次的)選舉人票。事實上,這制度本是美國早期13州時的選舉辦法。
(圖片取自Hillary Clinton 臉書)
守舊的美國憲法
候選人只要取得270票就能宣佈當選了。但形式上,在大選後12月的第二個星期三後的第一個星期一,各個選舉人還要到各州首府投票選出總統,因為其投票意向基本上必須與超級星期二當天的結果相同(若投票結果不同,嚴重時聯邦政府會調查「失信」的選舉人),所以徒具形式沒有任何意義。但這反映出兩百多年前美國的選舉辦法。
美國的選舉制度並不能反映全國真實的投票意向,2000年的小布希就因為沒有拿到全美多數人的支持而引發爭議。只要操縱得當,取得重要的大州的選舉人票,就算得不到全國多數人的支持仍能當選。
雖然很多人詬病美國的選舉制度,但這種制度受到美國憲法的保障,而美國修憲又很困難,因此一直沿襲下來。
(圖片取自Donald J. Trump 臉書)
贏者全拿制有它的好處
美國這種奇怪的制度可以照顧到小州與偏遠地區的利益,讓候選人可以較公平地去關照各個範圍。
舉個例子,如果美國採取台灣的選舉制度,那麼人數少的小州幾乎無關緊要。但透過選舉人的配票以及贏者全拿的制度,小州沒顧好其票數就會全部丟失,讓候選人不得不放點心思去經營小州的票倉。
想一想,台灣單純以票數結果定勝負的作法真的比較好嗎?
制度產生的原因
若從歷史成因來看,就會知道美國選舉人制度的誕生非常合理,美國最早的民選在1787年,那時美國雖然只有13州,但交通不方便的年代要統一計票仍屬艱難。再加上制憲者考慮當時人民平均教育程度不高,直接民選未必能選出最好的領導者,於是就先讓各個選區選出一位代表人(通常是菁英),這些代表人再聚會選出總統。
這的確是當時最適當的總統選舉法,只是沒想到這種折衷現實的制度竟然挺過兩百多年延續到現代。也算是美國的一大不思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