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通過兩性薪資平等案!
王柏棟
2015-10-12 00:15

 

根據《風傳媒》報導,美國加州州長於當地時間日六簽署通過加州公平薪資法案,受雇者薪資不平等的現象終於得到官方正面的回應,該法案在女子柳丁供紀念公園簽署,這是為了在二戰期間和男性一同進入工廠的工作的六百多萬名女性,也是女性主義的象徵,這項法案的支持者認為,這是近年來對兩性平權影響最大的法案。

 

 

提出這項法案的議員傑克森希望員工可以不再害怕與雇主討論薪資問題,法案通過後,無論性別,只要在同一個崗位上的員工有不同酬的情況都可以向雇主反應,他說:「對加州而言這是具有代表性的一天,一直以來這個理念都沒有被實現,現在不只是女性,對整個加州的經濟而言是一個正確的決定。」

 

 

法案通過前,在加州工作的男性每賺到一美元,相同工作的女性卻只能得到零點八四美元,而這種情形在拉丁裔或非裔的女性身上特別嚴重。

 

 

男女薪資不平等的現象是否真正存在,你/妳是否會試圖改變不平等的現象?
多數學者認為,同工不同酬的現象並不存在,造成薪資數據的差異僅是因為職業區隔的關係,例如男生比較傾向於當醫生,女生比較傾向於當護士,統計過後的薪資自然是男生高於女生,女生的薪資較低是自由選擇的結果。

 

 

反對這種看法的學者主張,要徹底改善男女薪資不平等的現象,必須推行兩種政策,一是同工同酬,同一種崗位上需要的知識技術門檻是相同的,因此不論男女都必須支付相同的酬勞。但在男女勞工市場明顯被區隔開的同時,這條法案就顯得疲弱無力,因此還需要第二種法案:同質同酬,支持這種法案的人,認為把婦女歸類成適合做某類型的工作,再給她們較低的酬勞是一種性別歧視,因此就算男女的就業市場明顯被區隔開,女性得到的報酬最終也應該被調整至與男性接近的水平。

 

 

男性薪資高於女性的現象,不僅止於美國,全世界都存在。在台灣,薪資不平等的確定數字,依主計總處統計「受雇員工薪資調查」,女性的平均時薪約為男性的85%,換算下來女性一年得多工作55天才能趕上男性薪資。

 

 

台灣的「男女兩性工作平等法」有多種草案版本,有支持同工同酬也有支持同質同酬,兩者的立法考量基準不同,很難說誰好誰壞。造成女性薪資低落的可能性有很多種,是否生育過小孩,是否有家庭,被設定為適合情感取向的工作而難以進入金融和科技業,就連能力和男性相同時,升遷的機會也較低,構成的現象很複雜,很難全盤了解,但意識到女性低薪的現象確實存在在社會上,這點十分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