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爆讓各界重新重視醫護過勞問題。新聞報導,勞動部與衛福部正在商討,要將原本不納入勞基法保障的醫師納入勞基法,保障其工時與休假。但如規範醫師工時與例休,病患誰要來顧呢,因此這部分要慎重研議。不過這讓大家想起了,除了醫師,也有兩種人想要勞基法保障:教學助理與實習生。
醫師
醫師不納入勞基法保障,經醫改團體推動修法後,衛福部開始考慮將醫師納入勞基法,不過醫師們必須再等8年。這是因為,醫院內的內外科、急診、婦產科等科別面臨沒醫師的「五大皆空」狀況,如有固定工時與例休可能造成人力缺口,且如果沒了夜間急診,也非民眾之福。媒體報導的住院醫師適用勞基法的三階段時程表,勞動部則說,那是衛福部的草案,尚未與勞動部取得共識。且需要等上8年,是因為醫學院培育一位合格醫師,需要8年。
教學助理
或許每個大學生都有與教學助理互動經驗,但這些助理與系秘等職務不同,不算是勞工!
在日前一群學生在行政院前潑灑紅墨水,抗議學生也變血汗勞工,要求將校內工讀生與教學助理納保。在此之後,有160位大學校長籲請行政院尊重大學自主,將學生兼任助理、工讀生排除在《勞動基準法》外。細究根本,還是經費問題。因國立大學已將該學年預算編列,將助理與工讀生納保,將增加人事支出。
實習生
傳播科系學生要進媒體實習,未來幫助我們打擊病魔的醫學系學生,也要進醫院實習。但有許多學生聲稱,他們做的正職在做的事,甚至是在當牙醫助理般的非專業性職務,也是實習的一環,重點是,薪水很低或甚至沒薪水,但時間全被佔據,無法出外打工賺房租與便當錢;沒進學校上課,還要付學校學費!因此在2014年,有一些大學生前往教育部抗議,要求實習生要納入勞健保。教育部大多強調,實習是課程的延伸,因此算不上是勞工,但教育部會要求學校緊盯實習單位,對實習生做出不合理要求,應終止合作,且校方可考慮減免實習生的學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