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翻攝自Youtube,非文中貓
再傳虐貓事件!養貓卻虐貓真的太惡劣了!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有對來自香港的王姓姊妹,其中一人自稱是導遊,6年前向房東許太太租了一間30坪的房屋,說會養狗,許太太答應只能養1隻狗,不得再養別的寵物。沒想到她們遷入後不到1個月,屋內就傳出惡臭被鄰居抱怨,她們說會改善但情況卻愈來愈糟,還多養了好幾隻貓。今年5月許太太不想再續租,但王姓姊妹說找不到房子,並承諾將貓狗送給別人養,許太太在租約上註明要每月進屋察看環境清潔,沒改善她們就要搬走。
但6月25日該繳房租時,王姓姊妹沒有匯款,許太太覺得應是她們出團,等到6月30還是沒消息,3千多元電費也沒繳,打電話去已變成空號。本月4日許太太擔心她們出意外,進屋察看,房間傳來讓人作嘔的惡臭,又髒又亂,滿地貓狗排泄物,窗簾上還吊了貓的屍體,腐爛生蛆,因無法掙脫活活餓死。屋外陽台有4隻餓到虛脫的小貓,許太太見狀立刻用貓罐頭餵食,救回牠們一命。因聯絡不上王姓姊妹,許太太只好寄存證信函給王女留下的旅行社地址,但旅行社說王女早已離職,疑似在6月23日已出境,許太太只能自認倒楣花錢清理房子。新北市動保處指出,虐貓行為違反動保法第5條及第25條,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到100萬罰金。
翻攝自維基百科
2006年6月25日,住在台北市的方尚文用網路暱稱「catkiller 飛天貓」,在中國「貓咪有約論壇」發表「我養貓貓的日記」,用文字搭配照片描述他凌虐1隻2個月大小貓的過程,包括吊起來、剪鬍鬚、灌洗髮精和胡椒粉、用瓶蓋摀住口鼻、用夾子夾耳朵、用橡皮筋綁住腳等,他還寫下「只不過把她砸在地上一下而已就骨折了...我以後會多領養一些貓來玩」。方尚文被搜出來後說自己沒有想虐貓,只是因貓咪調皮情緒失控。
2014年9月,在嘉義縣讀書的鄞姓大學生向住台南的鄭姓姊妹與楊小姐領養1隻虎斑幼貓「康康」,領養條件是每天拍照回傳讓她們知道貓咪現況。4天後鄞男就說貓咪摔傷,倒地不起。她們接回貓治療,並給了他另一隻小貓「年糕」。沒多久鄞男失聯,鄭姓姊妹到他家拜訪發現家中沒有貓,只有血跡,懷疑他虐貓,他驚慌失措。流浪貓志工調查後發現他虐待了13隻貓,有12隻下落不明。他坦承因「心情不好」虐貓,鄭姓姊妹控告他毀損罪、違反動物保護法。
2015年12月28日,23歲的陳姓台大僑生虐待溫州街的流浪貓「大橘子」,被王姓女老師看到。到案後他坦承殺貓,說他想和貓玩卻被抓傷才情緒失控想教訓牠一下,就抓牠去地下室。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在醉月湖畔找回大橘子的屍體,依毀損、動保等罪嫌將陳男移送法辦。隔年1月3日,台大發表聲明,說陳姓學生坦承犯行並有悔意,經此事件後他也受到驚嚇,已對他心理輔導,安撫他的情緒,被眾多網友和朱學恆痛批。
2016年6月20日,舒小姐向動保團體投訴,說她和國防大學林姓中校教官同居時,她養的貓常無故斷掉牙齒、受傷。她裝監視器後拍到林男摔貓、掐貓等惡行,氣得她分手並向動保處檢舉,林男要付1萬5千元罰金。但國防大學不懲處他,因為他教學狀況良好,沒有情緒問題,讓他繼續當教官。舒小姐還指控曾看到林男用手機砸他兒子的頭,並用棍子狂抽兒子的屁股。
這些虐貓的人,有很高的比例會說他們「心情不好」、「情緒失控」、「不是真的想虐貓」,真的令人髮指!如果你也覺得很火大,請把這篇文章分享出去,呼籲修法,重判這些虐貓的人,罰1萬5他們根本不會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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