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生!落伍法律放棄了癌症病患
專欄作家Caspar
2015-12-14 08:36

我是Caspar,也是一位鼻咽癌末病患並仍在進行治療中。十月時我在國發會的提案網站,提出「癌症免疫細胞療法合法」的提案並在十天內通過5000人的連署成案;而今天,是主管機關衛福部會有初步回應的日子。

 

這項提案的合法,可以幫助癌末病患多一個治療選擇的機會,目前日本、中國都已經可以合法進行,台灣卻因法律而遲遲無法開放,讓台灣癌症病患缺少一項救命治療的選擇機會。

 

由於自身有前往日本二個不同的教學醫院進行過這項治療二次,很幸運地最後結果腫瘤有縮小,也讓我了解到這項癌症治療方式幾乎沒有副作用,可以維持良好的生活品質,更讓我覺得這項治療在台灣無法應用在癌末病人身上,真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

 

經過日本千葉大學的免疫治療,在七個月後MRI檢查發現,腫瘤縮小約30%後,在台灣繼續經歷標靶化療控制癌細胞,而後再因標靶化療影響肝臟指數,而再度成功申請日本福岡久留米大學醫院進行癌症免疫胜肽疫苗實驗治療計畫,經一輪治療後並發現腫瘤有壞死反應,目前仍在持續治療中,繼續赴日接受第二輪癌症免疫胜肽疫苗治療。

 

我是一位非常幸運的病患,有家人的支持、醫生的關心、公司同事的全力相挺以及親朋好友的關心,讓我可以有機會前往海外進行這項治療,但想想國內更多的癌末病患,在生死邊緣求生意志堅強,但卻因為法律限制而讓病友們少了一個求生的機會,真是台灣人何苦為難台灣人。

 

 

免疫細胞治療技術,在我治療的短短兩三年內,更已經發展出最新的CAR-T免疫細胞治療技術,根據美國、中國的臨床實驗反應,對血癌、淋巴癌、骨肉瘤癌等癌症病患,有超過8成的有效反應率,但這項技術牽涉基因排序改造跟免疫細胞,政府不提出修法,台灣將永遠無法導入這項治療技術。

 

因此最後懇請衛福部的回應,可以盡速將免疫細胞治療的草案送入立院,並列入優先重大法案,同時更希望立委諸公可以最速方式審查,不要放棄癌末病患,讓這項法案盡速通過,救人如救火,癌末病患真的沒有時間可以等待!

 

 什麼是「免疫細胞療法」?

 

分子(藥物)免疫療法及細胞免疫療法。分子(藥物)免疫療法以單株抗體為主(如抗PD-1、PD-L1、CTLA-4之抗體),拮抗腫瘤或T細胞上的分子,以提升體內免疫細胞殺死腫瘤的能力,其副作用比化學治療為輕,療效則依不同之腫瘤而異,自13%到22%不一。缺點是太過昂貴。

 

細胞免疫療法則以自體(少數國家亦曾利用異體)之免疫細胞(如樹突細胞、自然殺手細胞、T細胞等),在高度管制清潔度的實驗室進行複雜的體外處理及擴增數目後,再輸入體內,輸入的方式可自動脈、靜脈或淋巴系統。不會產生如化療有噁心、嘔吐、掉髮等副作用,增加癌症病人的生活品質,同時也降低癌症病人持續治療的抗拒心態,其副作用僅有少數病人出現發燒、皮膚紅腫等,且不影響病人的日常生活。

 

胜肽疫苗免疫療法。是以胜肽疫苗注入體內(不同病人注射不同種類的胜肽疫苗,由醫生診斷後配置施打),以刺激免疫細胞大量增長,主動攻擊癌細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