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兵髮夾彎 ,夾到82年次的役男
余宗翰
2016-08-17 10:00

終於確定,國防部宣布106年將徵集役男服役。對於全募兵制這個目標,官員表示兵力是滾動式的,只要明年志願役達到90%就會停止徵兵制。

 

難產的全募兵制

 

早在2012年初行政院就已核定「募兵制實施計畫」,國防部展開達成全募兵制的準備工作,在政府資源配合下,藉由調增基層薪資、實質改善國軍在社會職場上競爭的條件。2014的招募員額比前年超出4000多員。而留營率也漸漸增加,然而,因為志願役數量沒有達到90%目標,所以無法在今年完成去年的承諾,推行全募兵制。

 

根據去年統計,82年次以前可徵役男計11萬員左右,受徵集者服役一年,未徵集到的義務役役男則服替代役,此項作法,主要在維持堅實戰力,且確保兵制轉型能順利度過;至於83年次以後役男,則接受4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

 



 

募兵制與徵兵制   哪個好?

 

募兵制就是召募志願役軍人,徵兵制則是義務役,如台灣這樣。但其實台灣的兵制是混合制,在和平時期通常國家會選擇募兵制,然而台灣與中國的關係特殊,再加上願意當職業軍人的員額不夠,混合制這個過渡期仍然很難越過。

 

募兵制能夠有效訓練精實的軍人,且不會勞師動眾影響全體國民,除去難免的服役傷亡,役男為了當兵與等兵單所耗費的時間成本也是不可忽視的要點。再加上現在民眾維權意識強,軍方不敢「玩真的」,不斷降低訓練水平與減少役期,一來造成草莓兵不受民眾尊敬,二來也讓役男對當兵沒有榮譽感,於是義務役成為不上不下的尷尬制度。

 

然而募兵制的缺點是訓練成本高,召集困難,以台灣2300多萬,以各國普遍採用的2%兵員人口比,台灣等於要維持至少20萬的軍人,實施全募兵制有其困難。

 

 

受訓4個月要幹嘛?

 

為何改為全募兵制的83年次之後的役男還要受4個月軍事訓練呢?因為憲法第20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而《兵役法》第一條規定: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另一方面,若真的不幸發生戰爭,非志願役的一般兵也能擔負後勤任務,支援志願役軍人戰力。

 

根據《蕃薯藤新聞》,四個月役男的軍事訓練體能標準與現行義務役標準一樣,役男入伍滿8周,仰臥起坐與伏地挺身合格標準為25次、三千公尺跑步19分鐘內達成;入伍滿4個月仰臥起坐與伏地挺身合格標準各為32次、三千公尺需17分鐘內完成。

 

國防部說,軍事訓練區分入伍訓練8周、專長訓練8周,共計16周;每日訓練8小時,共320小時,完訓後可達到合格步槍兵目標。而專長訓練部分則每日7小時,共280小時,主要培養軍種兵科專長職能為主。一般役男於入伍結訓後至各兵科學校進行專長訓練。



82年次的人怎麼想?

 

對於國家的出爾反爾,受影響的82年次待役學生大部份都感到不公平,尤其是82/83年次同屆的學年度,學生更容易感受到反差。尤其是洪仲丘事件還是讓某些人心有餘悸,害怕在服常備役的一年內不幸步上後塵。但也有人坦然以對,認為以現在的兵役訓練內容,一年跟4個月差不多少。有人則將重點放在訓練重點,不在乎兵役長短或是否為替代役。

 

很多已服役人士看不慣82年次待役人士的抱怨,認為差6個月就大呼小叫,對不起以前當兵一年以上且受訓更操的前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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