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職業說客 xa0xa0給錢就幫你跟官員說好話
余宗翰
2016-12-08 16:23

近日蔡川熱線不僅讓蔡英文臉上有光,Taiwan一詞也全球熱搜,一通12分鐘的電話發生這麼大的廣告效益,堪稱蔡英文執政以來外交上最大的亮點。可惜昨日美國媒體爆出蔡川熱線竟然是說客居中佈局。根據《TVBS新聞》,前參議員杜爾(Bob Dole)在華府事務所擔任說客,過去6個月以來一直積極佈局川普與台灣的對談,外傳杜爾的公司在5至10月間共收到420萬酬勞。

 

現在總統府發言否認蔡川連線是杜爾居中牽線的結果,但輿情中自有一派人選擇不信。畢竟大家都認為花錢居中牽線並不光彩。然而,遊說在美國與台灣其實都是合法的(台灣是繼美國、加拿大後第三個通過遊說法的國家),所謂能用錢解決的都不算大事,如果花錢能得到我方想要的結局,大家不妨平心靜氣地看待「請人居中牽線」這件事。

 

(Bob Dole 圖片取自維基百科)

 

遊說是場合法的金錢遊戲

 

在美國遊說分為合法與不合法的,但不管合不合法,本質都一樣,花錢請有影響力的人或懂門路的人/公司替自己影響官員。看起來如此骯髒的行為在二十世紀以前都是廣受批判的,然而,國家層級的利益是巨大的,道德批判根本抵擋不住利益團體的私下遊說,因而有智之士在上世紀初就試圖將遊說行為規範化;事實上,與其批判無法禁止的遊說,不如讓遊說合法化,畢竟所謂陳情與遊說往往只是一線之隔,如果將遊說合法化,讓全國大大小小的利益團體都加入遊說活動,不僅更有益於民眾參於政治,也對那些有能力進行私下遊說的利益團體形成競爭壓力。1946年美國制定了《聯邦遊說管理法》。

 

讓一切攤在陽光下

 

所謂遊說行為,是讓各個團體自行,或花錢請遊說業者 ─ 可能是律師、退役官員、公關專家等 ─ 替自己尋求最有效率的門路進行遊說,但遊說方式百百款,法律無法全部予以規範,所以僅能訂下原則,比如禁止利益輸送,其餘則讓各個遊說團體自行約束。最大的重點在於讓一切遊說行動曝在陽光下讓人民檢視,《聯邦遊說管理法》規定說客進行登記後,要定期報告每一季的遊說活動,以及其收入來源與支出用途,而其遊說的目標也要向參眾兩院提出報告。1967年通過《信息自由法》,也泛稱《陽光法案》,要求政府機關公開一切的政策制定資訊。其實陽光法案的精神就已在《聯邦遊說管理法》獲得實踐。

 

然而,畢竟很多政府上的折衝尊俎是透過檯面下的交易完成的,有人批評《陽光法案》會阻礙一些隱晦但必要的政治活動。

 

(圖片取自維基百科)

 

有合法的遊說自然也有不合法的

 

所謂不合法的遊說就比如所謂的走後門,說客透過與高層官員的交情直接影響立法,這種私下的喬事沒有透過登記與檢視,如果被媒體揭露就會引起公眾輿論。另外,《聯邦遊說管理法》裡的被遊說對象只規範立法部門,行政部門成了漏網之魚,然而隨著行政部門的功能漸漸擴大,這就成為有心人士鑽漏洞的機會。

 

合法的遊說可能不像一般人想的那樣,透過說客的三寸不爛之舌,或威逼利誘來使官員就範。當然說客的遊說技巧是免不了的,但遊說工作主要在於有效地將利益團體的聲量傳達至立法階層,中間也會提供一些公關意見或法律顧問,至於決策者會不會被影響就是另一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