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下午,中國交通部發佈了《關於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和《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辦法的頒佈所帶來的影響就是:Uber、滴滴在中國合法了!
由中國交通部牽頭出台的《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自去年10月發佈徵求意見稿到今已約10個月,經過民間輿論和專家分析後,所制訂的政策有了大幅度的調整。從向大陸徵求意見到分析可行性到專家調整再到正式發佈,僅僅只用了10個月的時間。
(圖片來源於滴滴官網)
Uber、滴滴在中國合法化
據瞭解,Uber在台灣累計被開的罰單金額已經超過了5000萬元新台幣。而Uber的違法爭議主要分成兩個,第一是Uber本身認為自己是搭建平台的資訊業者,與政府認為的運輸業者有落差;第二是Uber司機也會接到罰單,除了罰款外還會查扣汽車牌照兩個月。
然而在中國,明確的區分了「網約車」和「巡游車」,並對UBER和滴滴這種網約車進行了明確的規範。車輛的使用年限有限制,網約車司機也需要申請相關證照,平台也需更規範。並且政策中還鼓勵傳統計程車公司因應時代的發展重塑升級。
這是中國速度
10個月的時間,足以孕育一個新的生命。在中國,10個月的時間足以讓一個政策出台。中國的政策制訂從來就不拖泥帶水,不管是制訂互聯網實名政策亦或是互聯網金融政策,還是做出一個APP或產品。
你可以說這是狼性,這是血汗。但不可否認的是,在最短的時間內把想法付諸於行動,把虛擬的想法變成實實在在的產品,這時時時刻都在中國發生著。科技公司不斷的推陳出新,不斷的研發新產品。政府根據此不斷的制訂新的政策,推動社會的發展和改變。
前段時間很夯的直播,在中國形成經濟規模後政府政策隨之跟上,立刻對整個產業進行規範化的管理,同時出台相關的扶持計畫。
(圖片來源於楊方儒臉書)
什麼是台灣速度?
互聯網金融?第三方支付?中國早已在此形成了一個巨大的市場,而台灣還因為法規政策問題遲遲不允許,台灣非金融機構電子支付牌照(第三方支付執照)直到今年3月才發放完畢,且僅有五家機構取得相關執照。
看上去很美好,台灣終於可以用第三方支付了!實際上中國早已習慣了行動支付,從2004年支付寶成立,2014年推出線下支付,到現在微信支付、支付寶兩大「互聯網+」的產品已經滲透中國大陸的消費者日常消費行為,帶著手機就可以完成消費。
台灣呢?只能眼睜睜的看著一家又一家國籍銀行和支付寶和微信合作,而本土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卻因為種種原因不能合作。即使業界的產品產出率有「中國速度」,但政府相關配合政策和法規的出台速度依舊是跟不上業界的速度。
(圖片來源於Flickr)
科技業中有一個摩爾定律,指的是積體電路上可容納的電晶體數目,每隔18個月便會增加一倍。
科技時代日新月異,互聯網每天都在變化。台灣在「移動互聯網」的產業上已經落後了,怎樣才能奮起直追重塑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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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圖來源於Flick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