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來說,中國傳統不是多妻制,而是一妻多妾制,跟伊斯蘭教的傳統不一樣。伊斯蘭教規定丈夫對任何老婆都要一視同仁,如果丈夫辦不到妻子可以告丈夫。中國不一樣,第一個娶的妻子除非被休掉,不然元配永遠有高於其他新納小妾的地位與保障。但相對的,妾就比較委屈。
因為古代男性的地位遠高於女性,所以在婚姻制度上極不公平,有所謂的「七出制」,就是妻子犯了不孝敬公婆、不能生育、多嘴、身體出嚴重狀況與惡疾、通姦、善妒、竊盜這七項丈夫就能休妻。反之,妻子要跟丈夫離婚就很難,除非丈夫毆打妻子父母、祖父母,或是販賣妻子等情事,官府可以強制離婚,稱為「義絕」。而且因為一般情況下妻子的經濟情況較弱勢,也多半不願離婚,選擇隱忍。尤其在宋代之後人民普遍將離婚視為對家族與個人名譽的損傷,對於離婚更加慎重。
然而,丈夫要休掉妻子除了要有正當的理由,也有「三不去」原則,就是當丈夫娶妻後由貧而富貴、或是妻子曾替夫家公婆守過三年喪、或是妻子被休後沒有娘家可投靠,這三個狀況下丈夫不能休妻。
基本上女方是比較弱勢的,至少很難阻止丈夫納妾,不然可能會被丈夫告以「善妒」而休妻。
所以該怎麼辦呢?
其實從古至今都奉行著一條硬道理 ─ 比後台。娘家的後台硬,妻子就能強勢。在講究門當戶對的古代,雖然違反了自由戀愛,但兩家的地位相當可以保證妻子有一定的話語權,或至少,絕對不會被休妻。就好比跟郭台銘的女兒結婚,你敢隨便跟她離婚?
歷史上隋文帝與獨狐皇后的故事就很有名,獨孤皇后的爸爸是隋文帝楊堅賴以穩定政權的中堅份子,媽媽也是十分名貴的望族,因而獨孤皇后強制不讓楊堅新立嬪妃,並要求發誓「不與第二個女人生孩子」,楊堅貴為一國之君也只能乖乖照辦,讓中國史出現少有的「專情皇帝」。
歷史上有很多怕老婆的例子,隋文帝不是例外。有的是老婆夠凶,鎮得住老公,有的是後台硬;事實上,雖然納妾在古代是很正常的事,但跟老婆溝通納妾這回事還是有很多不好意思的,不然也不會有很多私下養小三的故事。上述的獨孤皇后甚至會要求隋文帝斥責那些跟小妾生小孩的朝廷大臣。
望族婚姻的算計
雖然身為小妾很委屈,但有一些女子為了讓家庭得到庇蔭會甘願到高門望族裡當小妾,當然,被逼當小妾的更多。東晉名士周顗(音同乙)的媽媽李氏,名絡秀,為了讓家裡發達而答應讓揚州刺史周浚納她為妾,後來生了三個兒子。絡秀直接對三個兒子講白,承認自己自甘為妾只是為了門戶之計,而且要求三個兒子以後得把母親的娘家當作嫡親看待,不然你娘這條老命也不要了,直接以性命威脅兒子要與老媽娘家親善。
說到底,望族之間的婚姻是有很多算計的。
(首圖取自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