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停車糾紛引發近百人包圍警察
王柏棟
2015-10-27 10:59

 

新北市中和區景新街273巷內機車嚴重違規停車,警方接獲民眾檢舉前往開單,到達現場後發現該巷弄是消防通道,寬度僅有四米,兩側均劃有禁止停車的紅線卻停滿機車,於是對違規停放的機車開立罰單,總共開出四十七張。

 

不料,住戶發現後,號召近百人團團圍住警察說:「老舊社區沒停車場通融一下!」「停這邊又沒擋到人!」「搶錢也不能這樣搶啊!」警方不斷說明該巷弄是消防通道,世間或民眾檢舉才會前來,自己也是處境為難,雙方堅持近九十分鐘後,里長出面緩頰,民眾才逐漸散去。

 

消防署規定寬度六米以下為消防通道

 

內政部消防署為確保住家安全,通知各縣市政府六米以下巷弄列管為消防通道,須立牌告知『消防通道,禁止臨時停車』並在兩側畫設紅線,以利消防雲梯車進出。但狹窄的巷弄內,在政策推行前,部分屬於住家用地,政府強行推動政策的情況下各縣市皆惹出民怨,消防安全與居民財產權之間難以權衡。

 

紅線內停車,照樣可以開罰單

 

市區停車空間難找,衍生出停紅線內,沒有壓到線就不會被開罰的觀念,這是錯誤的。根據《新北市交通局》發布的新聞稿指出,紅線禁止停車時間為二十四小時,紅線『內外』的道路範圍均不可停車,沒壓線也一樣,此外,即使道路土地是未受徵收之私人土地,若已成為公眾通行之道路範圍,就受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規範,違規停車一樣可以舉發。

 

九點以後,比較不容易被開單

 

資深警官表示,晚上九點以後,若不是停放在消防栓、消防要道、路口轉彎處或兩車並排,「通常不會」主動開單或拖吊,但接獲民眾檢舉就一定會處理。

 

鄉民表示

 

「公權力早該硬起來。」

「台灣鯛。」

「擺明是自己住戶檢舉的,吵一架再出來啦!」

「燒起來雲梯水車進不去,自己看著辦。」

「違規了還圍堵警察,沒辦你妨礙公務算你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