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出手了 xa0xa0強迫遊客購物最高罰40萬台幣
余宗翰
2016-12-08 12:00

根據《中央社》,昨日香港旅遊事務署向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遞交「旅遊業條例草案」,希望成立旅監局,向那些強迫或威脅遊客購物的旅遊業者開罰,最高可判處10萬港幣(約40萬台幣)及監禁2年。

 

根據《中通社》,旅監局由13名業界人員及17個不同業別的非業界人士組成,旅監局將監管旅行社、導遊及領隊,不允許任何強迫購物、進入與逗留合作店家之行為,且旅行社不可與未經國家旅遊局批准、經營出境旅遊業務的大陸組團社合作。

 

香港強迫購物情況嚴重

 

強迫購物並非台灣低價旅遊團的專利,在香港也是常態,根據《端傳媒》,大陸赴港旅行團有八成為零團價、甚至是負團價,看似划算,代價卻是動輒強迫遊客消費數十萬。

 

從2003年開始,香港逐步開放大陸自由行城市,至2013年為止共有49個城市被允許赴港自由行,而其他未經允許的市民若要到香港旅遊只能參加旅行團。每年赴港旅遊的4000萬遊客中有一成是透過旅行團,而這些旅行團有八成是零/負團價。

 

旅行社接零/負團價的旅遊團自然要藉由遊客的消費賺取利潤,長此以往,誘使或強迫購物的行為越演越烈,竟然發生將遊客毆打至死等情事。

 

 

大陸2013年已對強迫購物開罰

 

根據《BBC中文網》,2013年中國政府下令禁絕不合理的低價購物團,若被當局抓到強迫購物等行為最高將可罰至30萬元人民幣,且須停業接受整頓。而去年大陸國家旅遊局再度嚴申禁絕強迫購物的不法旅行社,而且不只強迫購物的業者會受罰,遊客也要負擔一定的法律責任。儘管手法嚴苛,香港的相關旅遊業者卻大聲叫好,因為零/負團費旅遊早已打壞當地旅遊業行情。

 

台灣去年修法開罰

 

根據《蘋果日報》,觀光局於去年3月修訂《旅行業管理規則》及裁罰標準,若旅行社有強制遊客進入、留置特定商店等惡劣行為,旅行社將被開罰1至5萬元,若是領隊或導遊的個人行為則可開罰3000至15000元不等。

 

雖有罰則,但仍有不少標榜不會強迫購物的低價旅行團到最後仍強迫購物,今年暑假就發生一個韓國旅行團因為韓國導遊強迫消費人蔘引起遊客反彈,最後全團遊客要求導遊道歉的新聞。新聞爆出後也有很多網友留言說有很多旅遊團會強迫或半強迫遊客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