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獨自深夜打工添危險,台少盟籲修法禁止
何渝婷
2017-02-06 17:40

昨日深夜傳出一名17歲少年在便利超商打工賺取學費及生活費,沒想到卻遭到搶劫並且慘遭斷掌,讓社會十分震驚,除了譴責嫌犯的行為之外,未成年打工族的安全疑慮再度被拿出來討論。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要求新任勞動部部長林美珠應該透過修法及落實相關規定,來保護未滿18歲的勞工不受剝削及虐待。

 

雖然台少盟在兩公約影子報告及國際審查會議中提出關切16到18歲青少年打工族深夜勞動的問題,但勞動部在今年一月的兩公約國際審查會議現場回應審查委員提問時,卻指出「未滿18歲的兒少從事勞動的人數很少,且現行制度完備」,其實青少年打工族職災、意外頻傳,而且目前15到19歲的青少年勞工超過11萬人,有越來越多未成年學生都必須出外賺取學費及生活費,不僅有相當比例的青少年打工族在未滿五人的微型企業工作,屬於未被強制納入勞保的對象,還經常需要上大夜班,如果發生事故或是受到剝削虐待也求助無門。

 

台少盟呼籲林美珠部長應積極面對並回應兩公約國際審查委員結論意見,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五章,增加未滿18歲從事勞動之少年工作時間規定,另外,參照國際勞工組織的建議,增加「年滿16歲,未滿18歲者不得於午後10時至翌晨6時之時間內工作」,來保障安全與權益。

 

在職業安全及童工保護方面,台少盟建議刪除《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條文中「僱用勞工五人以上之」文字,提供所有勞工無差別待遇的勞動安全保障。

 

而勞動部也應加強勞檢,避免雇主讓員工處於危險的勞動環境,例如此次事件只有一人顧店的狀況,並且儘速擬定《勞動教育法》及修正《勞工教育法》,落實青少年及成人都應定期接受訓練,尤其是會雇用未滿18歲少年的雇主與未成年勞工。

 

(首圖僅為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