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英國藍曾經爆出DDT農藥超標事件嗎,最近出現新進展!
那時,檢方起訴的的理由有幾個:
一、上游貿易公司公司州界公司報關不實,涉及偽造文書及詐欺罪。
二、同樣是州界公司竄法玫瑰花茶原產地,涉及偽造文書及商品虛偽標記罪。
三、英國藍因花茶含有農藥DDT,被控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檢方表示,將玫瑰花茶送到食藥署檢驗後,發現需要「每天喝兩百六十公克,喝一輩子,才可能對身體造成傷害。」消費者不可能一天喝到兩百六十公克,不構成違反《食安法》中的導致人體重大危害構成要件,故檢方以不起處為處分。
另外,州界公司為求「通關快速,節省關稅」,將進口貨品虛報為工業用,採購的花瓣自伊朗進口,竄改為德國進口,仍然需要面對詐欺與偽造文書罪嫌。州界負責人曾木盛、鍾錦秀、許維書原先坦承犯案,事後卻狡辯翻供,檢方以破壞店家商譽與影響社會經濟甚鉅請求法官對三人從重量刑。
檢方認為英國藍只是單純受騙而予以不起訴,民眾對此多表示不能接受,不願意信任政府執法的公信力。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消基會副董事長游開雄認為,不應該依據毒性對人體影響大小作為判斷,只要是食品中含有危害人類健康的可能就該開罰。
但是,任何食品都淺藏著傷害身體的風險,要將食品要求至「完全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未免是苛求,那麼市面上的香腸炸雞薯條可能通通都得下架挨罰。既然食藥署宣稱對人體無害,民眾是否可以停止堆疊對政府與廠商的不信任,細想自己對食品安全的底線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