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即將畢業的大四生,在健檢中檢查出罹患愛滋,學校不但禁止他上游泳課,更要求將他的餐盤、衣物與其他學生的分開清洗,此外更是以心理諮詢方式每周約談勸他離開學校,甚至威脅他再不自動退學就要將病情告知家人,在即將畢業前學校刻意放大他的違規事件,將他退學。
該名學生透過衛福部進行申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上個月宣判疾管署敗訴,對此疾管署表示對愛滋權益而言是相當大的挫敗,更強調絕對會再次提出上訴,為該名學生爭取就學權益。
很明顯,社會大眾對於愛滋還是有負面的刻板印象,進而發生歧視愛滋患者之情況,或許我們該試著翻轉過去錯誤的認知。
- 共處並不會造成感染:愛滋病毒相當脆弱,不會因共同用餐、共用馬桶或是使用同一個游泳池感染。
- 忠實伴侶仍需注意:過去認為只要單一性伴侶就可避免,然而卻時常忽略不作防護措施而感染的可能性。
- 只有危險行為沒有危險族群:多數人會將愛滋與同性戀、性工作者等族群畫上等號;任何人只要從事可能造成傳染的危險行為就有可能傳染,不要因疾病進而對他人產生偏見。
- 感染愛滋病毒不代表罹患愛滋病:愛滋(HIV)是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愛滋病(AIDS)是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指因為人體免疫功能遭破壞而出現的疾病,總結來說感染愛滋病毒者不一定會出現愛滋病。
- 感染愛滋的女性不一定會生下愛滋寶寶:倘若在懷孕初期檢查出受到感染,可以在醫師建議下,藉由服用藥物來降低胎兒的感染率。